自然遺蹟

自然遺蹟,具有若干特殊的自然或文化特徵的自然景色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遺蹟
  • 含義:具有若干特殊的自然或文化特徵的自然景色區域
價值,特徵,

價值

由於它具有稀有性、代表性、美學性等特性或具有顯著的文化意義,因此自然遺蹟往往具有突出的或獨特的價值。管理的目的在於永遠保護或保存其精神內涵、自然意義和獨特的或有代表性的景色,為研究、教育、展示和公眾欣賞提供機會,排除和防止對所劃定區域有破壞性的開拓或占有。

特徵

自然遺蹟一般是具有突出意義的景色,如壯觀的瀑布、洞穴、火山口、隕石坑、化石產地、沙丘和海洋景色,以及與之密切相關的獨特的或有代表性的物種等。有關的文化景觀可包括諸如洞穴居所、山頂懸崖上的堡壘、考古地點或對本地人民具有遺產意義的自然地段。自然遺蹟的面積大小不像嚴格的保護區和國家公園那樣是得以保護的關鍵因素,但應足以保護該景色的整體,其周圍應有一個緩衝區域,以確保自然遺蹟的安全和發揮多功能的作用。所有權和管理權應由主管部門授權各級政府、本地社區、非政府組織或法人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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