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免責是指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助免責
- 外文名:Self help exemption
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後,為保全或者恢復自己的權利,在情勢緊迫而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的行為。
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事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減輕或免除行為人實施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
自助行為的性質屬於私力救濟,與緊急避險、正當防衛的性質是相同的。自助行為作為正當化事由的根據即在於其是權利人對自己合法權利的自我保護,是對國家權力在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民個人權利不及時的情況下的有效補充。因此,雖然表面上其同樣具有對他人人身自由權利、財產權利或者其他相應權利造成妨礙的事實特徵,但是由於其是保全和恢復為既有法秩序所認可的權利,應當為既有法秩序評價為合法,這也符合公眾關於正義、個人權利的基本觀念;當然如果自助行為所意圖取得的權利客體範圍超過了被侵害權利的範圍,或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淡漠法秩序的存在的話,則其行為性質發生轉化而具有了違法性。我國刑法理論雖對自助行為探討不多,但一般承認其具有阻卻違法的效果;我國民法中也沒有關於自助行為的規定,而理論界普遍承認其具有排除民事違法的效力。從學說定位上講,在我國的刑法學體系中應將自助行為作為超法規的正當化事由看待。
例子:假設你的包落在了你的汽車后座上,下樓去取時,發現一小哥撬壞了汽車門正拿了包要走,這時你一個獅子吼,撲上去擒住了這個小偷,並把他死死地綁在了旁邊的歪脖子樹上,然後上樓打電話報警......這時你對小偷的人身控制是免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