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縣工商局

臨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占地面積1879.53平方米,建築面積698.9平方米。我局內設辦公室、財務股、人教股、監察室、經檢隊、法制股、企業股、市場股、消保股、老幹部股共十股室,下設城鎮所、臨泉所、三交所、白文所、磧口所、兔坂所、劉家會所、林家坪所八個基層工商所,掛靠消協、私協、個私三個協會,轄區現有企業639戶,個體戶4068戶。多年來,我局公正執法、熱情服務、精誠團結、艱苦拼搏,為縣域經濟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先後榮獲省、市、縣各級“先進集體”、“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先進集體”等各類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縣工商局
  • 外文名:The Linxian County Bureau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 地址:山西省臨縣東關街736號 
  • 郵編:033200
  • 主管部門:山西省臨縣人民政府
  • 組建時間: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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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臨縣東關街736號

機構簡介

城鎮所

城鎮工商所地處縣政治、經濟和文化交流中心的縣城,是重要的視窗單位,始建於1986年4月1日,與臨縣國稅局毗鄰。該所占地面積162.73平方米,建築面積為325.46平方米,附屬建築面積12平方米。管轄範圍:城內7條街道及臨泉鎮2個行政村。轄區有企業103戶,個體戶798戶。工作人員15名,其中黨員有9名,14人是大專以上學歷。內設綜合登記組、巡查監管一組、巡查監管二組、執法辦案組、綜合收費室和法制員。

臨泉所

臨泉工商所位於臨泉鎮東關街,始建於1988年5月20日,該所占地面積84.75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69.5平方米,附屬建築面積32平方米,為單背二層磚混結構,前身是臨縣工商局車輛管理所。現有工作人員10人,管轄臨泉、安業、玉坪、木瓜坪4個鄉鎮83個行政村,轄區現有個體戶235戶,企業46戶。

三交所

三交工商所位於縣三交鎮西街,緊靠湫水河,始建於1978年3月5日,該所坐北向南,占地592平方米,主建築面積為259平方米,附屬建築面積65.7平方米,為磚拱結構的窯洞9孔。現有公務員3名,事業人員3名,自收自支人員1人,大專學歷人數占總人數的85%,管轄範圍:三交鎮、大禹鄉、車趕鄉、湍水頭鎮四個鄉鎮191個自然村,轄區現有個體經營戶700餘戶,企業50餘戶。設有登記室、12315申訴室,市場巡查室等,專門受理轄區商標、廣告、契約、核發證照等具體監管工作,基層規範化建設日臻完善,執法人員政治堅定、業務精通逐步向執法公正,民眾滿意的方向邁進。

白文所

白文工商所地處縣白文鎮白文村,與興縣毗鄰,始建於1984年4月7日,辦公場所為一小院,坐北向南,占地575平方米,主建築面積200平方米。管轄範圍:城莊鎮、白文鎮兩個鄉鎮,110個行政村。轄區現有個體戶206戶,企業40戶,現有工作人員7名,其中黨員4名,大專以上學歷占87%,所內設有綜合登記室、執法辦案室、巡查監管室、綜合收費室,配備了現代化辦公設。

磧口所

臨縣工商局磧口工商所座落於磧口古鎮,是旅遊開發項目的重要景區,共有公務員八名,承擔著磧口鎮、招賢鎮兩鎮的197戶個體工商戶和31戶國有集體企業的監督管理任務。辦公場所占地740平方米,建築面積350平方米,水、暖、電等配套實施一應俱全,同時配置了電腦、傳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實現了亮化、美化、規範化、制度化的“六有”功能的要求。

兔坂所

兔坂工商所位於我縣兔坂鎮政府所在地,向西20公里與陝西佳縣以黃河大橋相連線,省道佳太線穿此而過。始建於2006年6月,是新征地建設的辦公場所,該所占地面積538平方米,主建築面積為274平方米,管轄範圍:兔坂鎮、克虎鎮、八堡鄉、青涼寺鄉、雷家磧鄉五個鄉鎮187個行政村,轄區現有個體戶437戶,企業32戶。

劉家會所

劉家會工商所地處我縣劉家會鎮劉家會村,是鎮政府所在地,始建於2005年6月16日,原來沒有固定場所,租房辦公,該所總占地面積為666平方米,主建築面積為192平方米,附屬建築面積108平方米,管轄範圍:劉家會鎮、叢羅峪鎮、安家莊鄉、石白頭鄉、曲峪鎮鄉五個鄉鎮202個行政村,轄區現有個體戶385戶,企業34戶,。

林家坪所

林家坪工商所位於我縣林家坪鎮政府所在地,辦公場所為一小院,坐北向南,占地438.15平方米,主建築面積為209.6平方米,管轄範圍:林家坪鎮、招賢鎮、棗圪達鄉三個鄉鎮110個行政村,轄區現有個體戶306戶,企業47戶,所內現有工作人員5名,其中黨員5名,大專學歷占總人數的87%。所內設有綜合登記室、執法辦案室、巡查監管室、綜合收費。

機構職責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導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請、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14)領導全縣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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