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潼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臨潼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區人民政府主管發展改革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潼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點:臨潼區
  • 類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主要職責:分析區內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情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府關於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區實施西部大開發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三)研究分析區內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情況,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負責交通運輸和郵電的綜合協調。
(四)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全區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保持收支總量平衡。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六)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外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
(七)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政策,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擬定全區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能源的綜合平衡和巨觀調控。
(八)擬訂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城鎮化發展政策和措施,統籌協調區域經濟協作和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九)承擔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執行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十)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二)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和措施。
(十三)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相關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科
投資開發和重點項目科
綜合計畫科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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