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

臨清桑樹已有600多年的栽培歷史,臨清椹果是當地土生椹果選優汰劣後的優良品種,該椹果個大飽滿、色澤明亮油潤、香甜可口、外形似“腎”、果甜度高,營養豐富。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臨清椹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清椹果
  • 產地名稱: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
  • 品質特點:個大飽滿、色澤油潤、香甜可口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231號 
  • 批准時間:2015年2月10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地理土壤,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臨清椹果主要品質特點是果實個大飽滿、色澤明亮油潤、香甜可口、外形似“腎”。成熟的臨清椹果飽滿肉厚,大的長度可達3厘米~4厘米,少數能達到5厘米~6厘米。

內在品質指標

臨清椹果甜度高,營養豐富,品質好。鐵≥4.8毫克/百克,鉀≥290.16毫克/百克,維生素C≥12.1毫克/百克,可溶性固形物≥20.1%,總酸≤0.2%。

產地環境

地理土壤

臨清市地處黃河衝擊平原,地勢平緩,坡降很小,自然條件優越,地下水資源豐沛,土質肥沃,富含有機質,通氣排水良好。臨清椹果是當地土生椹果選優汰劣的優良品種,隨當地環境、土壤、水質改善不斷提升品質。

水文情況

臨清市區有京杭大運河穿過,全境東西長55.44千米,南北寬29.88千米,總面積957平方千米。臨清市境內的黃河故道長約70千米,總面積約13萬畝。臨清椹果主產區氣候、土壤、灌溉條件獨特,適宜其生長發育、養分積累、採收和儲存。

氣候情況

臨清市地處溫帶季風氣候,具有明顯的季節變化和季風氣候特徵,屬半濕潤大陸性氣候、四季氣候的基本特徵為“春旱多風,夏熱多雨,晚秋易旱,冬季乾寒”。全年盛行風向為南風和偏南風,年平均降水量為550毫米左右。臨清椹果產區光熱資源豐富,光照時數490小時,年平均日照百分率為59%。氣候溫暖,年積溫447℃。春季乾旱多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涼爽宜人,冬季寒冷乾燥,年平均降雨量790毫米。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

歷史淵源

臨清黃河故道區域內有距今2000多年的秦漢時期古河堤,總面積1萬多畝,近2公里長的古堤和古馳道至今仍保留著原始風貌,一萬多株古椹樹樹齡大多在300年左右,其中一千餘株明清時期的古椹樹,森林覆蓋率高達80%,是名副其實的“秦漢古河道、明清椹果園”。臨清椹果桑樹已有600多年的栽種歷史。
臨清椹果
臨清椹古樹
2010年,臨清市舉辦第二屆臨清黃河故道地質森林公園椹果文化採摘節,把“臨清椹果”採摘與“黃河故道”旅遊結合推進。
2011年,臨清市依託歷史悠久的萬餘棵椹果樹林與自然生態融合開發,推進椹果採摘和生態旅遊。
2016年8月,臨清市的臨清椹果生產企業被山東省林業廳授予“省級示範社”稱號。
2018年,臨清市的臨清椹果生產企業開發椹果衍生商品,擴大經營。

生產情況

2015年,臨清椹果地域保護種植面積為86.67公頃,總產量3000噸左右。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

產品榮譽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臨清椹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18年9月,臨清市“桑椹乾”榮獲第十五屆中國林產品交易會金獎,臨清椹果衍生商品“椹果乾紅”、“桑黃孢子粉”、“椹葉茶餅”、“臨清桑黃”榮獲第十五屆中國林產品交易會銀獎。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臨清椹果的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臨清市先鋒辦事處所轄郭堤村上堤尹莊村下堤尹莊村孟店村管辛莊村護國寺村王井村等7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5°45′37″~115°49′42″,北緯36°51′10″~36°53′54″。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臨清椹果產地選擇遠離污染源,自然環境未受到破壞,產地具有可持續生產的能力,即空氣、水(水源、水質)、土壤肥沃、耕地良好的土壤。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
2、包裝標誌:臨清椹果採用箱式包裝,包裝及標識嚴格執行農產品地理標誌各項要求,加貼“臨清椹果”農產品地理標誌及其圖案。包裝材料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
臨清椹果農產品地理標誌應清晰明顯,詳細標明產品、品名、等級、重量(毛重、淨重),並註明檢驗人員姓名或代號。標誌上的字跡應清晰、完整、準確。不符合標誌要求的產品,其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含有“臨清椹果”(包括連續或斷開)的名稱。
臨清椹果種植嚴格按照NY/T 844-2017《綠色食品 溫帶水果》標準執行。

專用標誌使用

臨清椹果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臨清椹果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執行: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古樹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臨清市黃河故道椹果協會”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臨清椹果”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臨清椹果
臨清椹果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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