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及黨和國家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有關政策;
配合有關部門起草有關殘疾人事業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承擔相關領域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工作。
(二)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三)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職業培訓、扶貧、文化、體育、用品用具供應、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無障礙設施建設、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
參與社會生活。
(五)承擔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督辦落實。
(六)指導各鎮(街道)殘聯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協助各鎮(街道)管理殘聯領導幹部,完善、健全社區殘疾人工作體系和業務體系,開展對基層殘聯幹部培訓工作。
(七)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八)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管理和指導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全市殘疾人概況
全市共有各類殘疾人7.1萬人,占人口比例的6.36%,涉及全市五分之一家庭。其中:視力9659人、聽力24172人、言語754人、肢體16122人、智力4541人、精神5979人、多重殘疾9951人。殘疾人是社會大家庭的重要成員,也是需要政府和社會各界格外關心的特殊困難群體。殘疾人的生活狀況如何、社會地位怎么樣,體現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也是衡量社會是否和諧的重要標誌。滿腔熱情地關心殘疾人事業,幫助殘疾人解決生產生活困難、提高生活質量,是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社會各界義不容辭的光榮使命。
獲得榮譽
2017年12月,入選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評選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