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

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是臨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沭新東街1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臨沭縣
  • 所屬部門:臨沭縣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主要領導,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是臨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領導

局長: 王曉峰

主要職責

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提出意見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劃和政策規定。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組織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五)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布局。按規定承擔全縣各類相關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調整等事宜的評估、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縣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收費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負責所屬單位、所屬學校事業費、專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全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高中學校高考報名、考試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八)指導全縣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育教學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教育科研項目。
(九)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出國留學、接收外國留學生和外籍教師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與國防教育和電化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學校教育裝備和實驗室工作。指導全縣學校後勤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學校的穩定工作。指導學校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依法依規承擔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三)負責全縣學校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協助縣委組織部配備、管理有關學校領導班子。
(十四)負責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
(十五)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縣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國內外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體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和體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和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堅持以“便民惠民”為核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縣公安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2.與縣交通運輸局在船舶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在縣交通運輸局對體育運動船艇統一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參加比賽活動的體育運動船艇的安全監管。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縣管內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其他船舶及這一水域內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鎮街船舶由鎮街政府(辦事處)參照鎮街船舶安全監管的有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
3.關於食品、餐飲安全監管。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縣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縣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養老機構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建築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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