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河東區醫療保障局

臨沂市河東區醫療保障局

區醫保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擬訂全區相關價格、收費標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相關政策的建議。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大型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組織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擬訂和完善全區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 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王沂琳同志(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醫保局全面工作。
杜明義同志(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科。負責黨建、宣傳、黨風廉政建設、群團、人事、財務、扶貧、文字材料,基金管理與分配,藥品和藥械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朱崇好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金監管科。負責基金監督使用,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劉興軍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醫保服務中心(居民醫保科、職工醫保科、政務大廳、醫療救助科、征繳科)。負責醫保政策配套,居民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醫保征繳的日常業務工作及視窗服務工作,完善國家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台,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建工作科牌子)。
(二)規劃財務科(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牌子)。
(三)待遇保障科(掛醫藥服務科、基金監督管理科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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