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河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臨沂市河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臨沂市河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臨沂市河東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

貫徹黨和國家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成立時間:2018年11月26日
  • 辦公地址:河東區政務大廈一樓 
  • 局長:莊新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正式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起草退役軍人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以及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在全區營造尊崇軍人的良好環境。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條件消防員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工作。
(四)組織協調落實上級移交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五)組織指導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計畫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牽頭擬訂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方案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區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工作。
(十)擬訂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退役軍人信息統計、核查工作,負責全區退役軍人工作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加強與駐河東部隊的協調。
(十三)職能轉變。區退役軍人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以及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十四)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烈士褒揚以及烈屬撫恤方面的職責分工。區退役軍人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和烈屬定期撫恤金等相關撫恤政策的落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發放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應急、值班、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內部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全區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退役軍人事務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負責綜合性政策理論和重大問題研究工作並提出建議,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法律法規普及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貫徹實施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地方性標準。承擔全區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個人先進典型宣傳報導、榮譽獎勵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協調落實黨員退役軍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退役軍人信訪、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優撫安置和就業創業科。貫徹執行全區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符合條件消防員的接收安置政策,負責相關安置人員的檔案接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年度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計畫,指導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和配偶子女隨調隨遷安置工作。擬訂全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擔全區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全區優撫事業單位建設。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工作機構的規劃政策。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擔全區烈士以及退役軍人榮譽保障、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依法承擔烈士英雄保護工作,負責全區烈士審核申報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承擔協調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指導鎮(街道)、經開區做好支持軍隊相關工作,協調駐地部隊開展擁政愛民活動,組織開展雙擁共建和創建雙擁模範城(區)活動,協調促進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落實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休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26日上午,河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揭牌儀式在區政務大廈舉行,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掛牌成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