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臨汾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財務科、征繳科、退管科、稽核科、檔案室、微機室。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政策和法規,實施全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和方案;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給付工作;對各縣(市、區)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營,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支持下,出台了《臨汾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臨政發[2004]62號)。本暫行辦法適用於各級由機構編制部門批准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民眾團體、民主黨派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中央、省駐臨事業單位的契約制工人,組織部門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的村官,教育部門組織的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崗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共青團組織的大學生志願西部計畫人員均在參保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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