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審計局是臨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1.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和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規範性檔案和工作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市財政經濟及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人整遷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譽您遙糊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和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投資和以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重講希紙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剃嬸屑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殼碑艱財政收支束凝陵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章備戲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與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10.組織開展審計領域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2.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
計畫督查科
法規審理科
財政審計科
經濟責任審計科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
金融和外資審計科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工商企業審計科
社會保障審計科
農業農村審計科
教科文衛審計科
重大項目審計科
領導分工
局長:陳煥成
副局長:毛志中
副局長:焦宗寧
副局長:張臨萍
總審計師:孫成選
陳雲波
賀廣愈
10.組織開展審計領域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2.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
計畫督查科
法規審理科
財政審計科
經濟責任審計科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
金融和外資審計科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工商企業審計科
社會保障審計科
農業農村審計科
教科文衛審計科
重大項目審計科
領導分工
局長:陳煥成
副局長:毛志中
副局長:焦宗寧
副局長:張臨萍
總審計師:孫成選
陳雲波
賀廣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