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武縣環境保護局

臨武縣環境保護局

臨武縣環境保護局是臨武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臨武縣環境保護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武縣環境保護局
  • 地理位置:臨武縣
  • 局長:吳汶
  • 上級機關:臨武縣人民政府
領導班子成員,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直屬單位,地理位置,

領導班子成員

吳 汶:局長
盧小昌:黨組書記
黃崇標:副局長
唐元社:副局長
雷秋洪:紀檢組長
唐雄清:副局長
李忠興: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劉建保:總工程師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環保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內環保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政策;研究擬定全縣環保依法行政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技術措施;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各類環境標準;監督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職權的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的環保工作,對全縣環保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制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本縣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分;就環保方面參與編制本縣國民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綱要,審核城鎮規劃及小區規劃的環保內容;參加重大經濟活動和建設項目的環保調研和綜合決策。
3、監督管理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電磁輻射、有毒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組織制定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各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及污染防治示範工程的實施;負責對全縣廢物利用進出口以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的檢查。
4、監督管理自然生態保護工作,對縣內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以及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等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負責縣內新建自然保護區申報、農村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等的指導工作。
5、監督管理全縣開發建設活動產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防治工作。負責全縣開發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按國家規定承辦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環保設施“三同時”檢查督促及竣工驗收的有關工作。
6、指導和協調解決全縣重大環境問題;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調處環境污染糾紛。
7、負責監視全縣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狀況及動態趨勢,組織實施環境監測,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承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負責環境統計、信息化基礎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情報信息網。
8、組織開展環境科學技術工作,指導縣內環境科學研究、環保技術示範工程;負責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誌、環境工程資質等認證的有關管理工作,推動環保產業發展,規範環保市場。
9、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保。
10、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紀檢監察、人事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有關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加掛計財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組織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文秘、保密、機要檔案、政工、計畫生育、安全保衛、信訪接待、後勤、會議組織及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對交辦的縣人大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縣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管理。
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項目資金申報及各級政府補助的環保項目資金的管理工作,審核環保科技基金、監測基金、環保貸款、環保示範工程等專項基金的投資計畫、管理全縣環保基建投資;組織擬訂縣本級環保專項治理理資金計畫;承擔建設項目“三同時”保證金的管理工作。
2、環境管理股(加掛減排辦)
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環境功能區劃以及專項環境功能區劃、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就環保方面參與制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城市規劃、區域開發規劃及可持續發展綱要;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審核環境評價,監督執行“三同時”制度,負責企業污染防治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監督管理城市環境和企業污染防治,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管理“三廢”綜合利用、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認證等有關工作;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排污申報登記工作;組織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
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測算並確定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容量,編制總量控制計畫;監督管理納入總量控制計畫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參與污染減排工程的審批、驗收和運行監督工作;承擔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制考核制度的具體工作;負責審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新上項目的總量指標;承擔縣本級減排資金計畫安排和上級減排資金項目呈報工作。
3、自然生態保護股
組織實施國家、省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編制全縣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優美鄉鎮和生態示範建設。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協助省環境保護廳監管省、市級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縣級自然保護區;負責新建的各類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
4、行政審批股(加掛法制宣教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和承辦局機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收費等事項;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工作;負責排污許可證(大氣、水)的核發與年檢,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報批;組織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負責組織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綠色創建工作;負責環保法規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環境保護政策的調查研究,起草和審核地方環保規範性檔案;擬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負責組織開展環保執法檢查,負責查處違法行為和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及調處環境糾紛;負責環保行政案件的起訴、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環保行政審判聯絡、申請強制執行工作和行政執法證的申請核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局日常行政執法工作的歸口檢查、監督和管理;負責環境宣傳計畫的制定與實施,抓好宣傳網路的建設,管理對外宣傳日常工作;歸口管理社會公眾參與方面的環保業務培訓,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承擔環境保護社會表彰工作。

直屬單位

1、臨武縣環境監察大隊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制度在全縣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企事業單位監督性監測工作計畫;負責企事業單位環境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現場檢查;受縣環保局委託負責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和排污費徵收及稽查工作;協調解決全縣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縣中心城區環境污染糾紛的現場調查處理;承擔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現場處置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和污染源線上監控現場端的建設管理;組織擬定和實施全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方案。
2、臨武縣環境監測站
負責對本縣大氣、水體、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機動車輛尾氣等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國家和地方統一規定的標準進行監測、分析、收集、儲存和整理環境監測數據資料;按照國家污染源監測技術規範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督性監測,及時編報重點污染源監測報告,定期向同級環境污染主管部門和上級環境監測站呈報全縣環境質量狀況污染動態的技術報告;負責應急監測;參與制定本縣環境監測規範和計畫;參與本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測工作及污染事件調查;負責環境污染糾紛技術仲裁和環境標誌認證及其它有關資質性認證的技術性工作,環境保護產品合格認定技術性檢測;組織和協調本縣環境監測網的業務工作,組織技術交流和監測人員培訓考核;組織開展野外監測作業、採樣、布點、樣品運輸、貯存、分析測定等技術研究工作,促進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

地理位置

地址:城關東塔路1號
臨武縣環保局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