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市氣象局(原名臨安氣象站)建立於1959年。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是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安市氣象局
- 外文名:Linan meteorologic bureau
- 創立時間:1959年
- 主要職能:氣象分析、預報
簡介,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簡介
主要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計畫的制定、氣象業務建設的實施以及對氣象活動的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負責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短、中、長期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城市生活指數預報,並對外開展氣象資料服務;擔負農業氣象測報和農業氣象服務工作;為市委、市政府和有關單位提供災害性天氣決策服務預報;負責防雷工程設施的安全管理和低空飄浮物的施放、管理工作;承擔杭州市氣象局和臨安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臨安市氣象局機關內設氣象台、氣象信息中心、辦公室3個職能科室和臨安市防雷設施工程檢測所。在職職工15人,退休人員13人。
主要職責
1、制定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路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益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3、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設;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5、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雷電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理工作,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6、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施放氣球活動的監督管理。 7、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承擔杭州市氣象局和臨安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08年,臨安市氣象局獲得了“浙江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