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縣科技局

臨夏科技局,政府機構,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縣科技局
  • 地點:臨夏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工科,(三)農牧業科,(四)高新技術產業科,(五)技術市場管理科,(六)智慧財產權科,(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並組織實施《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防震減災法》、《甘肅省能源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科技方針政策,以及省、州、縣有關科技工作的重大決策和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科技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科技管理運行機制,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負責全縣科成果的登記、鑑定、保密和申報工作,管理技術市場。
(五)、 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登記以及業務指導工作,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制定全縣科普培訓規劃、計畫,並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倡導科學新風,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促進人才隊伍發展。
(七)、負責全縣防震減災工作。
(八)、負責全縣農村能源調查,制定農村能源發展綱要,並組織實施。
(九)、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科技幹部管理工作。參與全縣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全縣民營科技機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查評審工作良船轎。
(十)、 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全縣各類科普學會、協會、研究會以及信息服務等科技中介機構的設立、撤銷審批事項,指導各類科技中介服務組織的業務活動。
(十一)、管理國撥、省撥、州撥科技資金,負責縣級科技三項費和科學事業費的管理和分配。
(十二)、 管理宙遙立和承擔國家、省州下達的各項科技計畫項目。負責全縣科技扶貧計畫、科技推廣計畫以及“星火計畫”的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重大技改項目、技術推廣項目的前期調查、論證和申報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科技示鴉遷諒范,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積極引導企業技術創新與結構升級;加強各類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和推廣園區建設,推進農業科技革命,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全縣科技水平。
(十四)、負責全縣科技外事工作,開展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州科技局、州地震局、州能源站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捆乃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兵微照、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棕己烏頌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立愚慨虹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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