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臥式安瓿機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作者:國家醫藥管理局
- 出版日期:1996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0761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臥式安瓿機(YY 0232-1995)》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5.6燃燒系統各管路應保證密封,不允許滲漏。
5.7電器系統裝配後試車前要做系統測試檢查,應符合GB5226規定,保證接線無誤,操作安全和系統運轉正常,絕緣電阻值不小於100MΩ。
5.8成形機導軌水平面全長直線度不大於0.2mm(按常規測量)。
5.9採用的藥用玻璃管應符合GB 12414規定。
5.10製造出的安瓿應符合GB 2637的規定。
6試驗方法
6.1燃燒系統管路的耐壓試驗
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將減壓器之前的管路與水泵和水壓表相連線並將輸出端堵死,充以工作壓力為1.5倍的水壓,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滲漏。
6.2燃燒系統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燃燒系統各管路按下列要求做密封性試驗,應符合5.6規定。
a)空氣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將成型機和切底機空氣管路上的流量調節閥關閉,分別將管路的輸入端與氣源控制連線,輸入其工作壓力的空氣,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用肥皂液塗抹各連線部位,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
b)燃氣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將成型機引射器前的空氣節流閥和切底機管路上的流量調節閥關閉。分別將成型機和切底機燃氣管路的減壓器輸入端與氣源控制裝置相連線,輸入其工作壓力的空氣,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用肥皂液塗抹各連線部位,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
c)氧氣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將成形機和切底機上的氧氣流量調節閥關閉,分別將成形機和切底機氧氣管路的輸入端與氮氣氣源控制裝置相連線,輸入其工作壓力的氮氣,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用肥皂液塗抹各連線部位,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
6.3整機各系統組成調試完成後,進行冷開車運轉試驗,將操縱控制盒各操縱開關依次啟動,檢查各傳動機構應符合5.3和5.4規定。
6.4整機點火試驗
在冷開車運轉正常後,將燃氣各管路與相對應的氣源相連線,輸入空氣、燃氣和氧氣並在上料箱內放入標準藥用玻璃管(GB 12414),啟動各操縱開關並點火,應符合4.2規定。
7檢驗規則
7.1出廠檢驗
安瓿機出廠前必須按下列項目檢驗合格,並經檢驗部門簽發合格證書後,方可出廠。
a)冷試車檢查:應符合5.3和5.4要求。
b)熱試車檢查(整機點火試驗):應符合4.2要求。
7.2型式檢驗
7.2.1按本標準規定,對產品質量進行全面考核。
5.6燃燒系統各管路應保證密封,不允許滲漏。
5.7電器系統裝配後試車前要做系統測試檢查,應符合GB5226規定,保證接線無誤,操作安全和系統運轉正常,絕緣電阻值不小於100MΩ。
5.8成形機導軌水平面全長直線度不大於0.2mm(按常規測量)。
5.9採用的藥用玻璃管應符合GB 12414規定。
5.10製造出的安瓿應符合GB 2637的規定。
6試驗方法
6.1燃燒系統管路的耐壓試驗
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將減壓器之前的管路與水泵和水壓表相連線並將輸出端堵死,充以工作壓力為1.5倍的水壓,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滲漏。
6.2燃燒系統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燃燒系統各管路按下列要求做密封性試驗,應符合5.6規定。
a)空氣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將成型機和切底機空氣管路上的流量調節閥關閉,分別將管路的輸入端與氣源控制連線,輸入其工作壓力的空氣,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用肥皂液塗抹各連線部位,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
b)燃氣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將成型機引射器前的空氣節流閥和切底機管路上的流量調節閥關閉。分別將成型機和切底機燃氣管路的減壓器輸入端與氣源控制裝置相連線,輸入其工作壓力的空氣,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用肥皂液塗抹各連線部位,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
c)氧氣管路的密封性試驗
將成形機和切底機上的氧氣流量調節閥關閉,分別將成形機和切底機氧氣管路的輸入端與氮氣氣源控制裝置相連線,輸入其工作壓力的氮氣,在環境溫度為15~40℃的條件下,用肥皂液塗抹各連線部位,保持壓力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
6.3整機各系統組成調試完成後,進行冷開車運轉試驗,將操縱控制盒各操縱開關依次啟動,檢查各傳動機構應符合5.3和5.4規定。
6.4整機點火試驗
在冷開車運轉正常後,將燃氣各管路與相對應的氣源相連線,輸入空氣、燃氣和氧氣並在上料箱內放入標準藥用玻璃管(GB 12414),啟動各操縱開關並點火,應符合4.2規定。
7檢驗規則
7.1出廠檢驗
安瓿機出廠前必須按下列項目檢驗合格,並經檢驗部門簽發合格證書後,方可出廠。
a)冷試車檢查:應符合5.3和5.4要求。
b)熱試車檢查(整機點火試驗):應符合4.2要求。
7.2型式檢驗
7.2.1按本標準規定,對產品質量進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