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衛生健康局

膠州市衛生健康局

膠州市衛生健康局,是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膠州市衛生健康局
  • 所屬地區:膠州市
  • 所屬單位:膠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執行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服務方式多元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產業新業態發展。承擔衛生健康領域新舊動能轉換有關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相關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落實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負責中醫藥工作,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一)擬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擬訂衛生健康學科、人才、科技創新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培訓制度。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推動衛生健康科研和成果套用工作。
(十三)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有關調查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援助和交流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四)承擔市保健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市政府衛生防病暨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等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推進衛生健康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
組織協調本單位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文電會務、督查督辦、政府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建議提案辦理、值班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綜合考核有關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處置等工作。承擔單位入口網站、新媒體等維護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推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受理、轉辦、督辦政務服務熱線民眾反映事項等。協調推進健康膠州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政工科
負責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統戰、社會保障、人員出國(境)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招才引智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承擔衛生健康領域對口支援協作工作。
醫改法規科
貫徹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衛生健康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政府規章以及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醫政醫管藥政科
組織落實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全省基本藥物使用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承擔衛生支農和健康扶貧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重點學(專)科建設。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培育、引導、扶持行業協會(學會)的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研究擬訂衛生健康領域通過市場機制配置資源,鼓勵社會辦醫,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資源供給等政策並協調落實。組織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社會辦醫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進全市衛生健康領域招商引資,指導全市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等工作。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醫療機構建設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規範,對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開展中醫藥法規、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指導駐膠、廠企醫療機構及轄區內民營醫療機構等安全生產工作。受理、轉辦、督辦衛生健康系統各類信訪事項。擬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監督與疾控科
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並指導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組織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衛生健康領域綜合監督制度、規範、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配合做好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處置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疫情蔓延,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疫情研判工作。負責地方病防治、愛滋病防治方面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衛生防病暨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並指導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實施。負責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健康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創建和鞏固工作,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控制吸菸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趙建磊
黨組書記:周剛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31日,被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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