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交通運輸局

膠州市交通運輸局

膠州市交通運輸局是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膠州市交通運輸局
  • 所屬部門: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膠州市
  • 現任領導:劉學(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新舊動能轉換。
(二)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建立完善“一城一交”等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大交通”制度體制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最佳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承擔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組織協調綜合運輸,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城市客運工作。負責具體實施網約車管理。按照青島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協助做好有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
(四)負責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發布相關信息。
(五)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市其他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六)負責公路的行政管理。協助做好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
(七)負責組織交通運輸領域科技創新工作。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參與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教育培訓等工作;培育、引導、扶持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八)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助做好相關國際運輸的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交通運輸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十)按規定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交通運輸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青島市委、青島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切實強化綜合交通運輸理念,推動交通運輸行業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規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推進交通運輸綜合審批服務,推進交通運輸審批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高交通運輸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加快綜合交通現代治理體系建設,提供優質便民化服務,建設人民滿意交通。(十五)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綜合科
組織協調本單位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政務調研、信訪、維穩、輿情、安全應急、值班管理、檔案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委、行政印信管理,做好保密工作。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及基本建設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職稱管理、企業軍轉幹部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人員考核工作。負責人員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管理。負責安全應急值班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牽頭擬訂交通運輸政策。承辦本單位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執法人員培訓、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調查研究等工作。負責指導交通運輸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國家賠償等相關工作。協調推進交通運輸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牽頭負責信用交通建設。貫徹落實交通運輸有關體制改革工作。貫徹落實科技政策,組織行業科技研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研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交通運輸領域招才引智相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領域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教育、行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信息宣傳、統一戰線等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協助做好國防交通網路布局規劃,貫徹實施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承擔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內軍事行動、國防運輸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交通運輸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利用外資行業統計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領域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
運輸管理科
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負責交通運輸樞紐、站場的管理工作。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承擔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道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組織協調綜合運輸,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城市客運工作。協調春運工作,承擔節日和重大活動運輸有關工作。承擔抗震救災、防汛抗旱等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交通保障。牽頭做好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負責具體實施網約車管理。協助青島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有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工作。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承擔道路貨物運輸(含危險化學品)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參與治理超限運輸工作。承擔與道路運輸相關的維修、駕培、綜合性能檢測的管理,貫徹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發展政策、制度、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含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城市交通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承擔市區公車輛更新及新能源公車推廣套用等相關工作,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規範有序發展。參與城市交通治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交通領域科技創新工作。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參與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和培訓等工作。培育、引導、扶持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指導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承擔交通運輸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助做好相關國際運輸的管理工作。承辦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制度、規範,制定交通運輸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交通運輸有關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處理有關交通運輸事故調查。負責綜合分析、預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協助青島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地方鐵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按規定協助青島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地方鐵路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
規劃建設管理科
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建立完善“一城一交”等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大交通”制度體制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統籌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城市軌道交通等規劃的銜接平衡,協助做好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監督協調交通運輸規劃、計畫實施。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承辦交通工程行業投融資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管工作。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樞紐、站場、地方鐵路、重點交通樞紐、場站等有關工程建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承擔交通有關工程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建設過程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市其他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的路政管理,負責實施公路路產路權管理。參與推進農村道路硬化,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貫徹實施國家交通運輸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參與交通工程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交通工程行業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指導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應急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交通工程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制度、規範,制定交通工程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交通工程有關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或者參與處理有關交通工程事故調查。
負責全系統各項財務收支預決算的審查、匯總、編報,有關收費票據的管理、領用、發放、繳銷;統計交通行業的各項經濟指標;監督管理全系統交通資金的融通、調度、結算和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負責全系統財務收支、各項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基建規劃管理中心
負責編制全市交通基本建設發展規劃;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預算編制、請示等前期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檔案的審核、報批;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局房產的統一管理、維修。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港口、航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港口岸線、陸域、水域實施行政管理。擬訂港航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行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港口公用航道、防波堤、錨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港口經營秩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實施監督;負責對港口、航道建設市場秩序進行監管,對港口建設項目實施安全監督。負責港航行業行政性收費的徵收和代征管理;對港航企業的經營性收費項目和價格,按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場所、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專用場所的建設審批;負責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負責港口、航運的信息收集、統計、管理和發布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水路運輸和海上旅遊行業管理;擬訂海上旅遊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物種物資以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的港航運輸。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對公路重點物資、緊急物資和重點港站大宗物資的運輸工作;確保交通戰備道路暢通。負責膠州市邊區內鐵路監護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設施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影響鐵路道口交通安全的問題;參與鐵路道口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定;制定本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監督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轄區內交通工程監理單位和人員、交通工程實驗檢測機構和人員、各項目工地試驗室的資質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成本進行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監督科
負責調查研究協調解決交通行業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指導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交通行業各單位對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標準及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交通行業安全生產檢查,督察事故隱患,本著“誰主管誰處理”的原則處理交通行業安全事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重特大責任事故;組織、協調、管理交通行業內跨專業、跨部門、跨單位的重大完全活動,處理安全生產管理中對上對下事項,開展安全工作經驗交流等。
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公共運輸運輸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市長公開電話、政務信箱、交通熱線等投訴處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輿情監控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及局網站維護和信息內容更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機構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洋河管理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全市機動車輛長期發展計畫;負責全市車船《道路運輸證》和全市非營運性《道路運輸證》的審批、發放工作;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的年度審驗、營運性車船人員上崗培訓及《駕駛員上崗證》的辦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的發展和培育工作負責全市鄉鎮交管所的業務、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統計工作;依法履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膠州市道路客運管理所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公路客運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客運市場的現場管理,對經營者依法進行督查;負責檢查客運經營者的經營行為,調解客運商務糾紛,處理客運違章;負責反饋轄區客運動態,提出轄區客運線路、班次調整和場站布局規劃意見;負責做好客運開、停業審批等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各類客運資料的收集、統計和調整工作;負責組織完成指令性客運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膠州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動維修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機動車輛《機動車維修技術(配件)合格證》的審批、發放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輛大修、維護廠家及汽車專項修理、機車修理業的管理及年審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配件市場的管理;負責全市各鄉鎮交管所機動車維修業務的指導、協調工作;依法履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公路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市交通基本建設規劃並按照批准的規劃組織實施;擬訂農村公路養護建議計畫並按照批准的計畫組織實施;組織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權路產保護。
膠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所
負責全市縣鄉道路規劃、設計、建設的管理以及對各種侵占、毀壞公路設施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據《公路法》進行依法處理。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城區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開發區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李哥莊管理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膠東管理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膠萊管理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鋪集管理所
負責轄區內道路養護管理、路政管理、交通運輸管理,負責轄區內營運性車輛的依法管理等工作
膠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
負責檢查運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及國家規定的禁運、限運和省特殊要求的物資等;負責檢查路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處理各種侵占、毀壞公路及其設施的行為;負責對檢查出的違章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理;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郝強
局長:劉學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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