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衰竭用藥原則

腎臟是藥物代謝的重要器官,腎衰竭時藥物的吸收、利用、分布、排泄都將隨之發生變化,因此慢性腎衰竭患者用藥應慎重,應根據腎功能情況選擇合適的藥物種類和劑量。

用藥原則,注意事項,

用藥原則

腎功能改變可引起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改變,因此腎功能下降時藥物套用應掌握以下幾項原則。
1.了解常用藥物的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特點,必要時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或有關臨床藥理學專著。
2.仔細了解患者腎功能情況及其他病理生理狀況(如肝功能、血清蛋白水平、酸鹼平衡狀況、電解質代謝狀況等)。
3.熟悉腎功能不全及其他病理生理狀況時用藥方法,首先選用腎毒性作用相對較小的藥物。
4.若確需套用某些有腎毒性作用的藥物,則應根據相應方法減少藥物劑量,或延長用藥間隔。
5.對某些治療窗(指低於中毒濃度的有效濃度範圍)相對較窄的藥物,如有條件可監測藥物血清或血漿濃度(如地高辛、氨茶鹼、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等)。
6.應按腎功能減退的程度調整某些藥物特別是以原型經腎排泄藥物的劑量,個體化用藥。注意藥物的相互作用。
7.認真臨床觀察,及時發現某些不良反應,恰當處理。

注意事項

1.血藥濃度監測。必須注意患者的年齡、性別、體重,是否合併使用其他藥物以及腎臟以外其他臟器損傷,不同個體對藥物的敏感性各有不同,故監測血藥濃度可實現用藥個體化,提高藥物療效,預防藥物中毒,減輕腎臟負擔。
2.禁止聯用腎毒性作用藥物。
3.透析後藥物劑量的補充。對某些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清除顯著的藥物,透析後應根據血藥濃度及時補充藥物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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