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臟細針穿刺活檢術是一種適用於淋巴瘤疑侵犯脾臟者等的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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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脾臟細針穿刺活檢術
適應證
脾臟細針穿刺活檢術適用於:
1.臨床及其它檢查發現脾臟占位性病變需明確其性質者。
2.淋巴瘤疑侵犯脾臟者。
3.脾臟含液性病變(如囊腫、膿腫、結核)須抽液或抽吸置管引流者。
4.血液病患者須明確其類型或了解脾功能或脾臟浸潤情況時。
5.門脈高壓患者需作經發脾安穿刺測脾竇壓力或作脾一門靜脈造影者。
禁忌證
1.有嚴重出血傾向者。
2.病變位於脾臟表面,尤其高度懷疑海綿狀血管瘤或有嚴重壞死的較大腫瘤。
3.瘀血性脾腫大伴有脾功能亢進者。或有大量腹水者。
4.對穿刺操作不能合作者。
準備
1.穿刺針具
(1)細胞學檢查穿刺針:常選用22G或21G細針(相當於國內7號或8號針)針體長15~20cm抽吸脾含液病變可用20G針。
(2)組織學檢查穿刺針:可選22G或21G活檢細針、針體長17~20cm。
(3)穿刺引導針:穿刺引導針往往與穿刺針配套使用,針長7.0cm。此針能保證細穿刺針順利通過腹壁防止針身折彎或偏離預定方向。
2.穿刺點選擇及體位 在B超下複查、驗證病變位置並選擇最佳穿刺途徑及刺深度作好標記。通常取右側臥位,選擇左側第9或10肋間隙進針。如在肋下可觸及脾臟而病灶又在此區域時,也可取仰臥位穿刺。
方法
1.操作區域常規消毒鋪巾,對穿刺點皮膚皮下組織及腹膜進行局部浸潤麻醉。
2.先將引導針刺入皮膚後沿術前選擇好的最佳途徑進針,經皮下組織、肌肉至腹膜壁層,現達腫塊表面(勿進入腹腔)。
3.將組織活檢針或抽吸針套入引導針內,囑患者暫屏氣,迅速將穿刺針沿引導針刺入腫塊或病變區切取組織或抽吸細胞(具體方法可參考肝穿刺活檢部份)。
注意事項
1.脾臟組織鬆脆,為了預防穿刺後出血應儘量減少穿刺次數並縮短穿刺針滯留脾內時間。
2.針尖必需在屏氣狀態下進入脾臟,力爭在患者屏氣狀態下完成穿刺取材操作,以免因病人呼吸運動引起針尖劃破脾臟。
3.儘可能將穿刺點選擇在脾臟中、下部進行穿刺,如高位或深在的腫物針吸時,應在較低的肋間隙加大角度進針避免損傷肺組織。
4.穿刺完畢後2小時內注意患者生命體徵變化和腹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