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外交

脅迫外交,指以大國地位、脅迫性政策、經濟脅迫方式要挾他國服從、搞脅迫外交。

2023年5月18日,新華社發布《美國的脅迫外交及其危害》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脅迫外交
  • 外文名:coercive diplo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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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1971年,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亞歷山大·喬治提出“脅迫外交”的概念。在他看來,脅迫外交就是使用威脅或有限武力,迫使對手停止或扭轉已經採取的行動。

受害者

長期以來,從經濟制裁到技術封鎖,從政治孤立到武力威脅,美國都稱得上是脅迫外交的“集大成者”。而東芝則並非這種“脅迫外交”的唯一受害者。

相關事件

2021年4月,丹麥《政治報》爆料稱,美國駐丹麥使館曾聯繫該報,要求其證明未使用包括華為、中興、海能達、海康威視和大華科技在內的五家中國企業提供的路由器、數據機等技術設備,否則美使館或將停止訂閱該報。據說不僅是《政治報》,還有不少丹麥企業收到類似警告。如此行徑,正是典型的美式“脅迫外交”。
2022年6月,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演講中指責中國搞“脅迫外交”,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中國從來不搞什麼脅迫,也堅決反對其他國家搞脅迫。中國文化主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中國從不以武力威脅他國,從不搞軍事同盟,從不輸出意識形態,從不跑到別人門口挑事,從不將手伸進別人家裡,中國也不主動打貿易戰,不無端打壓他國企業,不搞霸凌制裁、長臂管轄。美國是“脅迫外交”的始作俑者,“脅迫外交”的發明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都非美國莫屬。

調查報告

2023年5月18日,新華社發布《美國的脅迫外交及其危害》報告,通過大量列舉事實和數據,揭露美國在全球推行脅迫外交的惡行劣跡,讓國際社會進一步看清美國外交的霸權霸道霸凌本質,以及美方行徑對各國發展、地區穩定、世界和平造成的嚴重損害。報告除引言和結束語外,還包括“美國的脅迫外交劣跡斑斑”“美國的脅迫外交手段繁多”“美國的脅迫外交危害全球”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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