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鵬(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原財政公共服務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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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鵬,男,漢族,1983年10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學學歷,2001年9月參加工作,201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原財政公共服務中心主任。

2023年3月,胡鵬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由青山湖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南昌
  • 出生日期:1983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1年9月至2013年12月,先後在南昌市揚子洲南林國小、為民國小、八一嘉實希望國小、中心國小任教;
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歷任南昌市青山湖區信訪局辦公室主任,昌東工業園區財政局局長(聘任);
2017年1月至2021年5月,歷任南昌市青山湖區塘山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所長,區協稅護稅辦專職副主任(副科級),區協稅護稅辦專職副主任兼區樓宇辦副主任;
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公共服務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11月,南昌市青山湖區財政公共服務中心主任胡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南昌市青山湖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3月,經中共青山湖區委批准,青山湖區紀委區監委對青山湖區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原主任胡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鵬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毫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重大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入股經商謀利;寡廉鮮恥,生活腐化墮落;政績觀扭曲,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毫無紀法底線,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在貸款審批、項目承接中以權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胡鵬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瀆職、受賄犯罪,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青山湖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並報中共青山湖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胡鵬開除黨籍處分;由青山湖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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