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開斌,男,漢族,1964年12月生,四川達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一級調研員。
2024年4月,胡開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開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在攀枝花市仁和區煤建礦業公司工作,歷任科長、經理助理、副經理;
1993年3月至1999年6月,歷任攀枝花市仁和區鄉鎮企業管理局副局長,區經濟企業管理局黨總支副書記、副局長、局長;
1999年6月至2015年10月,歷任攀枝花市鄉鎮企業局企業指導處處長,市鄉鎮(中小)企業局副局長,市經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市經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市循環經濟辦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歷任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一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2月,“廉潔四川”微信公眾號訊息,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一級調研員胡開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攀枝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攀枝花市委批准,攀枝花市紀委監委對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一級調研員胡開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開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的影響,購買物品時象徵性支付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胡開斌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攀枝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開斌開除黨籍處分;由攀枝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