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軍

胡秀軍

胡秀軍,男,漢族,安徽太湖人,1972年6月生,大學、工學學士,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巴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4月,胡秀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23年8月,胡秀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秀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安徽太湖
  • 出生日期:1972年6月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依法判刑,案情披露,

人物履歷

1992.09--1996.07  重慶交通學院汽車工程系汽車運用工程專業本科學習,獲工學學士學位
1996.07--2000.07  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水電三總隊工作
2000.07--2001.11  重慶市巴南區林業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2001.11--2003.11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 , 2003.07任主任科員
2003.11--2008.04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主任科員)(其間: 2007.10--2008.04 重慶市巴南區旅遊局掛職局長助理)
2008.04--2009.04  重慶市巴南區花溪鎮黨委宣傳委員
2009.04--2011.08  重慶市巴南區花溪街道宣傳委員
2011.09--2015.06  重慶巴南經濟園區建設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5.06--2016.09  重慶巴南經濟園區建設實業有限公司黨委專職副書記
2016.09--2022.03  重慶市巴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職務任免

經2022年3月25日區第十九屆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胡秀軍的重慶市巴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01月14日,據巴南區紀委監委訊息:巴南區經濟信息委副主任胡秀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5月,“風正巴渝”微信公眾號訊息經巴南區委批准,區紀委監委對區經濟信息委副主任胡秀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秀軍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底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並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經商辦企業;在上班期間進行娛樂等活動;貪婪腐化,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在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胡秀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胡秀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判刑

2023年8月,胡秀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案情披露

履行本職工作時,胡秀軍當起了“二傳手”,表面上營造出忙碌、負責的假象,實則懶散怠惰,人浮於事,妄想利用職務便利“官場淘金”“掘福聚財”。
2011年初,距離胡秀軍晉升副處級領導還不足3年,他便與其侄子胡某某商議,選址花溪街道苦竹壩,在自己任職的轄區內違規開辦汽車美容店。該店的日常經營由胡某某負責,胡秀軍則作為實際出資人和控制人,在幕後參與管理經營。
通過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胡秀軍獲利頗豐。這一經歷也讓他產生了“只要做得隱蔽,就不會被人發現”的錯覺和僥倖,為其日後收受第一筆賄賂埋下了禍患。
2011年9月,胡秀軍調任巴南區經濟園公司副總經理,分管招商引資部、促建服務部等部門,並負責處理花溪工業組團遺留問題,包括花溪街道某村安置房續建修復工程建設、工程驗收、工程款支付等。安排到該崗位,本是組織對他的信任和重用,但他卻辜負組織信任,在商人老闆的阿諛奉承中迅速淪陷。
2012年5月,為感謝胡秀軍在某村安置房續建工程中提供的幫助,項目承建商彭某某送來20萬元“感謝費”。收下項目承建商彭某某送來的20萬元“感謝費”後,胡秀軍擔心金額太大,直接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容易暴露,遂找胡某某到銀行新辦了一張儲蓄卡,將賄賂款存入胡某某名下的銀行卡內。2013年,胡秀軍收到彭某某再次送來的30萬元現金後,他將其中一部分用於日常開支,剩下的都以化整為零、少量多次的方式,一點點地存入自己和胡某某的銀行卡內。
同樣,在2012年至2016年期間,胡秀軍分4次收受某機械製造公司總經理胡某送來的“好處費”14.6萬元,除部分用於生活開支外,其餘現金都以少量多次的方式存入自己和他人銀行卡。
2014年2月至2014年10月,胡秀軍夥同他人成立公司,承接經濟園區公司招商畫冊、宣傳資料手提袋製作等業務,他從中獲利2萬元。2014年至2016年,胡秀軍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共謀,通過找他人以虛報冒領的方式,騙取區級財政資金髮放的項目引薦獎勵費用27.8萬元,其中,胡秀軍分得11萬元。
快遞郵寄,是胡秀軍為規避查處而採取的另一種受賄方式。2021年中秋節前,為感謝胡秀軍在政策資金申報中提供的幫助,某公司財務經理夏某送來一個裝有5000元現金的月餅禮盒。胡秀軍囑咐夏某,將此月餅禮盒郵寄到指定地點,他再去取回,這樣繞了一個大圈,才“安心”地收下。
此後的胡秀軍,來者不拒地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商人老闆贈送的禮品禮金。小到茶葉、水果禮盒,大到數萬元、數十萬元的“感謝費”“好處費”,次數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經查,2012年至2021年,胡秀軍累計收受賄賂33次85萬元,直至被留置前一個月,他仍在收受財物,毫無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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