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麟(1881--1942)河南通許縣後城耳崗村人,字石青。清末秀才。近代著名教育家、實業家和社會活動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汝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河南通許縣後城耳崗村
- 出生日期:1881
- 逝世日期:1942
- 職業:著名教育家、實業家和社會活動家。
- 畢業院校:京師大學堂
- 主要成就:曾任河南高等學堂教務長,教育部次長。
曾任吳淞中國公學、華北大學等校校長 - 代表作品:《樂臣樓日記》、《三十八國遊記》
生平簡介,
生平簡介
他10歲喪父,由母羅氏教養成人,光緒二十二年(1896)中秀才,1906年畢業於京師大學堂。
胡汝麟久懷教育救國宏願。1907年就任河南高等學堂教務長,1909年任省教務公所專門科副長兼教育官、練習所教員,辦選拔及考職事。1915年他和王摶沙(名敬芳、字摶沙,鞏縣人,二人曾被稱為河南公司派)在開封創辦福中礦業學校(後遷焦作),1926年任教育次長。1928年任華北大學校長及東北大學教授。1929年,在北平與房達三、王幼橋等人創辦平民大學。1930年任天津商學校教授,撰寫有《產業論》和《歐戰後各國新憲法之特質》,並在北平《民言日報》主辦社會周刊。1933年任河南大學講座。1935年任清華大學講座。1937年先後擔任河南公費留學生考試委員、河南高等普通考試委員。1939年任教育部邊疆教育委員。由於他知識淵博,學貫中外,閱歷豐富,長於講演,因此授課內容充實,引人入勝,深受學生歡迎,在教育界頗孚聲望。其門人弟子遍及國內外,獲重大成就者不勝枚舉。
胡汝麟除在學校忙於教學外,還經常受聘到其它學校或工廠、機關講學和作專題講座,後將文稿整理撰寫成《中華民族史》(未就)、《東西文化基本的差別及其原因》等,對增強民族自尊心,加強各兄弟民族間的團結,促進民族進步振興,都起了積極的作用。
實業興邦也是他長期奮鬥的理想。1909年他被推為焦作礦案交涉代表入京。1913年河南都督張鎮芳派胡汝麟、王摶沙為礦案代表與福公司談判。是年,中州、豫泰、明德三公司,為與福公司對抗,通過胡汝麟等聯繫活動,聯合擴組為中原公司。1914年胡任該公司總經理,王摶沙為協理。9月,其二人為公司全權代表,與福公司商定營業事宜。11月,胡汝麟、王摶沙被派作河南巡按使特派代表兼中原公司代表,會同河南巡按使代表,外交部特派河南交涉員許沅,在北京與福公司舉行會談。為維護國家尊嚴和民族利益,談判中胡汝麟義正詞嚴、據理力爭,經40餘次艱苦舌戰,最後簽訂了具有積極意義的《中原公司福公司經營煤礦業契約》(草案),為民建煤礦窯爭回了一定權益。1915年6月,中原煤礦公司與福公司合組為福中總公司,實行“分采合銷”制,胡任中方總經理。從此,中原公司增強了競爭能力,很快發展為河南最大的一家實業。
1917年元月,胡汝霖經悉心謀劃,不惜巨資,創辦了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利益的、頗具影響的《新中州報》。
1919年元月,河南督軍兼省長的趙惆與英帝相勾結,在開封將胡汝霖逮捕下獄,囚禁16個月。後經王摶沙等省垣知名人士俱保而獲釋。在獄中,他致力讀書,將所得撰為《汴中日記》17冊,後草稿不幸散失。
“七七事變”後,中原公司被迫遷往四川,與天府煤礦合併。不久,此礦發展四川最大的煤礦,為支援抗日戰爭,發展敵後工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胡汝麟在政治上是一位資產階級改良主義者,和立憲派梁啓超交往甚密,是梁啓超研究系的重要支柱。1931年3月,梁組織的民主黨在開封建立了河南支部,由其任常務幹事。1915年參加討袁護國運動。1916年梁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時,胡為全國菸酒專賣局總辦。
胡汝麟青少年時期即有反封建思想,曾帶領同輩搗毀神像。他主張婦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倡導舉辦女校,曾為開封北倉女中籌助資金。在他40歲之前,一直倡導“人類主義”,主張成立一國際組織,打破國界,實現完全之社會經濟;就原有國際組織,創建超國組織,以謀世界政治之完全統一。旨在改造世界,使全人類生活狀況得以普遍改善。為尋求“人類主義”的實現方法,1921年11月22日,他毅然出國考察。當考察至華盛頓時,覺“人類主義”脫離中國實際,無實現可能,便將這一思想撰成《人類主義初草》一書而告結束。其出國考察歷時32個月,考察了歐、亞、美3洲的38個國家,對各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尤其是土地制度,興衰之道,均作了認真細緻的筆錄。1924年6月22日回國,後與好友趙質宸將日記體筆錄整理,撰成《三十八國遊記》33冊,近百萬言。1933年在開封出版。
“人類主義”思想被拋棄後,漸又形成了“普產主義”思想。主張產業有公有私,所有之各級政府及團體個人,皆能有產,即表現人類之生命作用,收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及共產主義管理經濟之效,且又免除大多數人民心理物質作用之缺陷,使中國為外國人所操持之城市經濟,轉移於內地城鎮,不供他人之榨取。在鄉村實行農工互助。還主張移民邊疆,開墾荒地,實行農田分配。1927年《普產主義大綱初草》印行。1929年,出資組織“普產協會”,起草了《普產主義協會宣言》。
1931年後,他深感外患日劇,便投身於抗戰救國的鬥爭。他大聲疾呼:“凡有志之士,必須劃除私見,全民團結一致,始足以言有為。”表示應於國家則參翊中樞,貢獻意見;於社會則指導青年從事社會事業;遇事則每以道義感人;於學術則專力於民族史的研究。倡“國內無異族,境外有同胞”的學說,駁斥敵人在國際間不正確之宣傳,加強了國內各部族間之團結。1938年任河南抗敵後援會常務委員和國民參政會第一屆參政員。1939年任全國精神總動員委員會委員時,經常為各黨派的抗戰奔走呼號,親自擬訂抗戰計畫,還撰寫了《請政府準將憲法草案提交本會研究具復早日完成建國大法案》。他還投書國民政府,借面見蔣介石和外出講演之機,對國家的政治結構、經濟制度、外交政策、抗戰形勢及民族統一戰線諸問題進行分析論述,闡明利害,並提出積極建議。
胡汝麟對人民的疾苦也常縈掛於懷。1939年他任華北水災急賑委員會副委員長時,河南災荒嚴重,人民流離失所,其曾多次向國民政府呈文請求賑濟,並積極號召社會各界為災民募捐。或行文、或講演、或交談、陳詞痛切,催人淚下,為河南災民爭得了救災巨款和捐助的物資。
1934年,胡汝麟任河南通志館總纂,並負責撰寫大事記。《河南通志》曾兩次纂修,但均未完成。這次他們不僅對舊文稿進行整飾校訂,而且在體例和原則上還作了大膽創新,增設了方言門,重修了文物志,充實了飲食業。同時還對宗教和猶太人在汴的情況作了大量調查,蒐集了許多寶貴資料和照片。當大部志稿即將完成付印時,“七七事變”爆發,工作被迫停止,奉命遷往四川,胡汝麟視文稿如命,搬遷時,他讓人精心整理,妥為包裝,專人押運,嚴加保管。此文稿現存於河南省圖書館。
1941年,其又被推為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由於常年奔波,過度操勞,2月3日病逝於四川北碚鎮。時前往弔唁者不絕於途。國民黨中央政府在重慶為他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許多國民黨要員、社會名人、學者親往參加公祭,或拍發唁電。中共中央派代表參加了追悼大會,送了花圈,並發了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