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國(安徽省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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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國,安徽省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

2023年8月2日,五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胡永國受賄及詐欺一案,胡永國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永國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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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任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黨支部書記、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2年12月8日,據安徽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黨支部書記、主任胡永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18日,據安徽紀檢監察網訊息,日前,經中共蚌埠市委批准,蚌埠市紀委監委對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胡永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永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黨性原則,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正確履職,造成不良影響;目無法紀,以權謀私,在項目承攬、產品銷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胡永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蚌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蚌埠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永國開除黨籍處分;由蚌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一審開庭

2023年8月2日上午,五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胡永國受賄及詐欺一案。五河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胡永國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人親屬及部分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機關幹部等140餘人旁聽了庭審。
五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胡永國利用擔任蚌埠市龍子湖區環衛所所長、蚌埠市環衛處主任的職務便利,為蚌埠市吉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市誠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或個人在項目承攬、產品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通過其弟弟胡永輝(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總計人民幣125.4176萬元。2010年,為使其位於蚌埠市蚌山區雪華鄉煙墩村上曹148 號的老家院內179.17平方米不符合安置補償條件的違法擴建樓房得到拆遷安置補償,被告人胡永國通過非常規手段夥同胡永輝騙取國家拆遷款總計 350269.48 元。
庭審中,法庭主持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以及辯護人的意見,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訴訟權利,胡永國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整個庭審過程依法、規範、有序,給現場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公開課”,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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