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桂長,江西省會昌縣莊埠鄉莊埠村原黨支部書記。
2015年4月29日,從贛州市監察局獲悉,會昌縣紀委在該縣主流媒體上點名通報了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莊埠鄉莊埠村原黨支部書記胡桂長貪污案。經查,胡桂長任莊埠鄉莊埠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於2012年11月利用協助政府開展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建設工作的職務之便,夥同其他村幹部虛掛親屬名義騙取土坯房修繕補助資金30000元,胡桂長本人分得贓款3000元;2012年1月採取重複報賬墊付新農合參保基金的方式侵吞公款13600元;2013年冬為村民溫某騙取危舊土坯房改造補助款15000元,其中,6000元為未遂。2015年1月15日縣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胡桂長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