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昌尤

胡昌尤,男,原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2004年4月,因受賄罪被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胡昌尤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昌尤
  • 國籍:中國
  • 職業:原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 性別:男
經法院審理查明,胡昌尤於1997年1月至2002年9月擔任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分管民一庭、民二庭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賄賂(個人實得)人民幣19.432萬元。胡昌尤向對其宣判的法官口頭表示認罪伏法,不抗訴。
胡昌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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