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雄(蘄春縣公安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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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雄,蘄春縣公安局副局長。

違紀通報
2014年1月3日至7日,胡文雄利用其女兒出嫁之機,先後分三次設宴38桌,接受其下屬單位和個人所送禮金46900元,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經蘄春縣委研究決定,按程式免除其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職務,縣紀委給予胡文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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