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揚

胡其揚,男,台灣桃園縣居民,赴大陸經商。2011年11月4日,台灣居民胡其揚在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新墩村宮廟被三名歹徒持刀搶劫,嫌犯不但搶走其身上所有財物,甚至為了搶奪戴在手上的名貴手錶和金戒指,將他的左手掌幾乎砍斷,嚴重傷及神經、血管全被切斷。其大陸配偶龔紅芳隨後報案,胡其揚轉入福建武警8710部隊醫院接受截肢治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其揚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台灣
  • 信仰:無
  • 重要事件:斷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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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掌門

台商胡其揚在福建遭劫被砍斷手掌,福建有關人士透露,胡其揚就醫時,手並沒有完全斷掉,醫院要幫他縫合,但他不願。據悉,當晚院方向胡出具“診斷證明書”,診斷結果顯示“左腕掌部毀損傷”、“左腕部以遠肢體血供障礙”;院方手術紀錄顯示,手術進行中院方再次向患者交代病情,胡仍要求行截肢術。
胡其揚
被劫台商女兒胡怡玲卻稱,父親受傷就醫後,醫生說要先救病人,大陸公安卻要求“先筆錄再動手術”;在家屬未趕到前,公安說斷掌要鑑定,父親“只好答應醫師截肢”,手術後,手掌立即被公安帶走,後來家屬要求帶回手掌,公安則以“案子尚未釐清、還須鑑定”為由拒絕。

回應

海協會回函

9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向台灣海基會回函通報台灣居民胡其揚案件情況。海協會在回函中說,貴會2011年11月7日關於台灣居民胡怡玲陳情事函悉。據福建省有關方面查告,2011年11月4日,台灣居民胡其揚的大陸配偶龔紅芳報案稱,胡在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新墩村宮廟被人搶劫手錶、戒指和現金,且手腕被刀砍傷。報警後,莆田市公安局立即組織精幹力量全力偵破。江口邊防派出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一方面積極協助胡聯繫並轉院至莆田市武警8710醫院治療,一方面連夜對現場進行保護和初步勘查,對周邊附近居民進行調查訪問,並安排民警到醫院了解情況製作筆錄。當日晚,武警8710醫院對胡出具《診斷證明書》,診斷結果顯示:1、左腕部掌部毀損傷;2、左腕部以遠肢體血供障礙。該院《手術記錄》顯示:術中再次向患者交代病情,胡仍要求行截肢術,故於腕部近排腕骨以遠截除肢體,將殘端骨質予以修整。
回函引述福建省有關方面報告表示,5日,涵江公安分局成立特偵組,繼續開展偵查工作。7日上午,莆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技術大隊赴案發現場再次勘查,下午涵江公安分局對胡的損傷程度進行法醫鑑定。胡強烈要求返台治療,7日辦理了出院手續,在子女陪同下離開江口到廈門,於8日上午搭機返台。特偵組正在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9日就台灣居民胡怡玲陳情一事再次回函台灣海基會,通報台灣居民胡其揚案件情況。
海協會在回函中說,據福建省方面續告,2011年11月4日晚,胡其揚在莆田市武警8710部隊醫院做完截肢手術後,並未對斷掌提出處置要求。公安機關為便於判斷傷口、分析作案方式,在徵求醫生和胡本人同意並簽字後,將胡的斷掌暫時留存。
海協會在當天早些時候向台灣海基會回函通報此案情況。2011年11月4日,台灣居民胡其揚的大陸配偶龔紅芳報案稱,胡在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新墩村宮廟被人搶劫,且手腕被刀砍傷。報警後,江口邊防派出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協助胡聯繫並轉院至莆田市武警8710醫院治療。

海基會回應

2011年11月5日凌晨接獲父親從中國大陸來電,指在大陸遇劫受傷;她聯繫海基會請求協助赴大陸後交通動線等問題,海基會接電話的人員表示當地沒有駐守人員,要家屬自行到大陸機場問人。胡怡玲9日指控,日前聯繫海基會求助時,海基會人員竟表示“無駐點”、要家屬“自行到大陸機場問人”。
於受害人女兒指責海基會一事,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9日指出,海基會五日接到胡其揚女兒胡怡玲來電,要求派人陪同前往福建莆田探視受傷親人,但因人力不足,因此告知胡怡玲赴陸相關的處理及報案程式,並非不願協助。馬紹章表示,胡怡玲電話中並未告知胡其揚手掌被人砍斷,如果當時就有因斷掌被扣押無法接回情事,當事人應該是急得跳腳,但海基會未得到這樣的請求。他不解,當初未提出要求,為何回台後又指控海基會沒提供協助?
針對家屬控訴,海基會表示是因為家屬要求專人陪同,前往大陸處理,但因人手不足才會婉拒,加上胡姓台商女兒最初來電時,沒有提到父親手掌被砍斷,可能是溝通上出了問題,並非置之不理。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在聯繫過程當中,造成胡女士對本會的誤解或不諒解,我們表示非常的遺憾”。在被批評“沒有及時協助,事後又漠不關心,應該受到譴責”後,海基會表示,將再度發函海協會,追討兇手的刑事責任,也會全力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保險理賠事宜。

警方回應

10日上午,福建莆田市公安局發言人陳朝輝上午說,對於“公安強扣手掌”當證物一事,公安並未扣留胡的手掌,沒有必要扣留他的手掌,“扣斷掌有什麼用?”陳朝輝說,涵江區公安分局接到胡其揚的報案後,第一時間派員趕到現場調查,並對周遭居民、店家展開大範圍的訪查。陳朝輝表示,此案莆田十分重視,副市長、市公安局長都親自調查,相關調查工作已積極展開。同時,公安在處理該案過程,也沒有外界所說“要求做完筆錄後,才能到醫院就醫”的情形。是在胡報案後,隨即就醫處理。

福建通報

福建省公安廳28日在福州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台灣居民胡其揚聲稱在大陸‘被搶劫傷害’”案件情況,福建省公安機關查明,台灣居民胡其揚聲稱在大陸“被搶劫傷害”系自傷自殘行為。
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葉穎介紹說,2011年11月4日19時35分,台灣居民胡其揚通過其妻龔紅芳向莆田市公安局報警稱,在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新墩村被人持刀搶劫,手掌被砍斷。接警後,莆田市公安局即立案偵查。省公安廳和莆田市公安局隨後組成特偵組,全面開展偵查工作。
經現場勘驗、調查和技術檢驗鑑定,胡其揚左手損傷排除防衛抵抗傷,排除他人傷害形成。現場血跡中檢出麻醉藥成分,說明當事人致傷時使用了麻醉藥。同時,公安機關獲取了被丟棄藏匿的致傷刀具等重要證據,進一步證實胡其揚左手的損傷為自傷自殘。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福建警方與台灣警方啟動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及時通報案件情況,並進行情資交換與案件協查,兩岸警方均為對方的調查工作適時提供了必要的協助。
另據了解,胡其揚於2011年11月3日入境前在台灣購買了巨額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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