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人物經歷
1993年至2000年5月,浙江清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2000年6月以來,浙江浙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
成就榮譽
2003年被浙江省司法廳評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
2004年入選《浙江名律師》叢書;
2007年被浙江省司法廳授予“浙江省律師事業突出貢獻獎”;
2019年被杭州市西湖區司法局評為“刑事法律專業優秀律師”。
2019年被杭州律師協會授予“紀念律師制度恢復重建40周年書法優秀獎”;
2021年6月,被杭州市律師行業黨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2021年7月,被杭州巿委組織部授予“優秀黨課主講人”稱號。
社會兼職
2018年被聘為浙江工商大學青峰人才學院“卓越法學班成長導師”;
2019年被杭州市西湖區人大常委會聘為“西湖區人大監察和法制司法專業聯絡站基層立法聯絡點專家庫成員”。
社會活動
2015年9月18日, 會議由浙元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黨支部書記胡光春律師主持,胡光春就孟建柱的講話內容分別從 一、律師的定位,即律師重要性,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大有作為, 二、律師如何與公檢法處理關係,三、保障執業權利,要把已規定的律師執業權利落實到位,四、規範律師執業行為, 五、隊伍建設: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幾個方面作了專題演講。
2018年10月27日,浙江中格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主任胡波,浙江浙元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胡光春,浙江一墨律師事務所黨員李亞東三位嘉賓分別以《支部建在連上--淺談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建設》、《黨建傳承助發展》、《在黨旗下成長》為題進行了專題演講。
媒體報導
“有理無錢請進來”黨員律師胡光春情傾弱勢群體;
一台電腦三張發票分別“三包”,商場在標價上玩起了花招,胡光春律師對此進行了講解。
論文作品
論我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完善,《法治研究》2015第1期;
留置權上衣取得之否定,《法治研究》2016第1期。
經典案例
天台戴某某故意殺人罪案件,作為申訴階段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進行辯護,再審法院採納辯護人觀點,撤銷一、二審判決,改判戴**無罪,當庭釋放。有關此案件,《浙江青年報》、浙江電視台《法庭聚焦》欄目,浙江三套《給你說法》欄目、中央電視台一套《今日說法》欄目、中央電視台二套憲法日的法律援助特別欄目,均進行專門報導,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
椒江倒會案件,因主犯項某某集資詐欺8900多萬元,巨大損失無法彌補導致多人自殺,一審判處其死刑。作為主犯項某某的二審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被二審採納,改判其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