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治療
小細胞肺癌是肺癌的基本類型之一,屬於未分化癌,其病理類型包括燕麥細胞型、中間細胞型和複合燕麥細胞型。三分之一的肺癌患者屬於這種類型。小細胞肺癌是一種惡性程度較高的腫瘤,生物學行為惡劣,預後兇險。以同樣播散範圍比較,小細胞肺癌較其他類型肺癌診斷前的症狀期短,確診後的生存期亦短。如不治療,小細胞肺癌患者自診斷起的中位生存期不足三個月,二年生存率小於1%。
肺泡細胞癌 小細胞肺癌生長較快,倍增時間短,約為25-46天,平均約為30天,分化差,惡性程度高,早期易出現轉移,確診時約有70%-90%的病人已有縱隔淋巴結和(或)胸外器官廣泛轉移,對化療、放療敏感。
手術療法
通常認為,所有經組織學、細胞學或臨床診斷肺癌的患者,只要病期在Ⅱ期以前,且無絕對禁忌症,都可列為手術適應對象。但由於小細胞癌惡性程度高、轉移早,一般認為不宜手術治療。也有人提出,對於早期發現的年青人原發性肺癌,應當採用根治性外科治療。
放療
由於單純用化療治療小細胞肺癌的胸腔局部復發率高,所以主張在化療過程中,輔以胸腔原發灶的放療,以提高胸內腫瘤的局部控制率。
放療範圍:原發灶及已有的淋巴轉移灶,並包括較廣泛的鄰近淋巴引流區;近年來亦有人建議縮小照射範圍,僅照射誘導化療前臨床的影像學診斷可發現的腫瘤。
放射劑量:一般認為,臨床腫物為45-55Gy,亞臨床灶為35-40Gy,1.8-2.0Gy/次,每周5次照射。
當化療和放療間隔使用時,放療置於前後兩個療程化療的的休息期內進行,依據休息時間的長短,可將總的腫瘤量分為每療程15-20Gy,共3療程,或25-30Gy,共2療程。
化療
治療小細胞肺癌的主要方法是化療,化療的療效大多出現在治療開始後的12周以內,其後很少能看到療效的進一步增加。一般的說,使用中度強化化療比常規計量化療效果要好;但使用大劑量強化治療並不能進一步提高療效,反而使更多的病人需要住院治療。對局限性小細胞肺癌的最佳治療方案是否應為聯合化療在加胸步放療,目前還有不同認識。關於化療-放療聯合治療方案中的最佳放療時間問題,目前尚無定論。
研究表明,使用對小細胞肺癌有效的化療藥物組成聯合化療方案,所達到的有效率及生存率均優於單藥化療。
中醫藥治療
概論
中西醫結合治療腫瘤是我國的特色,國家十五攻關課題已得出結論:“中西醫結合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療效優於單純西藥或單純中藥。”在早期未手術以前,套用中醫藥可以改善患者體質,提高對手術的耐受力。手術以後,中醫藥可以消除殘留的腫瘤病灶,並有助於促使身體的恢復。中醫藥與放化療一起套用,不僅可以最大程度上提高放治療的療效,而且可以減輕放化療的副作用。放化療後,長期服用中藥,還可以防治腫瘤的復發和轉移。到了癌症晚期,套用中醫藥可以很大程度使患者生活質量提高,有效延長病人生命的生存時間與生活質量提高。
具體療法
在腫瘤病變發展的不同時期,中醫治療的地位與作用不盡相同:1.在腫瘤高危人群的預防中,中醫防止癌變處於主導地位,可服用辨證論治湯藥。2.在Ⅰ期腫瘤手術切除後,多數不用輔助放療和化療,中醫治療防止癌症轉移和復發處於重要地位,應長期服用中藥3~5年,並定期複查。3.在Ⅱ期和Ⅲa期腫瘤手術切除後,多數需要做手術後輔助放療和化療,以防止轉移和復發。此期中醫治療是增加放化療敏感度和減輕放化療毒副作用,在放化療結束後仍需要長期服用中藥防止轉移和復發,至少5年中藥湯劑辨證論治並定期複查。4.在Ⅲb期和Ⅳ期,對於一些放化療敏感腫瘤,如淋巴瘤、小細胞癌,在患者體能情況良好情況下,應當中西醫結合治療,放化療加中藥增敏減毒抗腫瘤;對於放化療不敏感腫瘤,或患者體能情況不好時,應以中醫綜合治療為主扶正祛邪,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
中醫的綜合治療
中醫治療腫瘤也講綜合治療,從廣議上講,中醫治療屬於腫瘤綜合治療的一部分;從狹義上講,中醫綜合治療腫瘤是根據腫瘤不同階段,合理地利用現有一切中醫治療手段,包括口服、靜點、灌腸、外敷、針灸、氣功、音療、食療、介入等,有機地與西醫綜合治療手段相結合,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有效的最好標誌是:服藥後舒服,無不良反應,其次才是減輕症狀。支氣管肺癌是腫瘤科常見病,早期治療首選手術切除。但由於種種原因,就醫時大部分患者已至中晚期,喪失了手術治療機會。近年來,中醫藥治療肺癌已獲得值得關注的療效,在緩解症狀,延長生存期方面發揮了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