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奧克塔維厄斯·霍爾(Kenneth Octavius Hall,1941年4月24日-),牙買加歷史學教授,第5任牙買加總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肯尼思·霍爾
- 外文名:Sir Kenneth Octavius Hall
- 出生地:牙買加
- 出生日期:1941.4.24
簡介,生平,
簡介
肯尼思·霍爾(Sir Kenneth Octavius Hall,1941.4.24-),牙買加第五任總督,2006年2月16日就職。生於牙買加。在擔任總督前,他曾在教育界擔任過很多職務,最高擔任過西印度大學校長。
他擁有安大略女皇大學的歷史學博士學位、國際關係學學士學位。
生平
1994年,他進入加勒比共同體工作,擔任副秘書長,1996年起任西印度大學校長。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大英國協(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大英國協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最初,是國王和英國政府的雙重代表;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徵。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大英國協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大英國協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於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牙買加2009年1月13日宣布,霍爾將於2月26日離職。
牙買加總督列表:
肯尼思·布萊克本(1962) | 克利福德·坎貝爾(1962-73) | 弗洛里澤爾·克拉斯波爾(1973-91) | 費利克斯·庫克(1991-2006) | 肯尼思·霍爾(2006-09) | 派屈克·艾倫(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