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農業農村局是肥西縣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肥西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西縣農業農村局
- 隸屬:肥西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並組織實施全縣種植業、農村能源、農機、蔬菜、畜牧業、水產業等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結構、年度發展計畫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戰略;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
(四)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九)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
(十二)管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
(十三)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十四)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
(十五)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
(十六)負責農業涉外事務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招商引資、智力引進工作;
(十七)擬訂農機化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保密、接待、督查督辦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總結、檔案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承擔系統內幹部培養、培訓、考核、選拔、交流、任免和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年度綜合預算、決算的編制、申報、管理、核算和專項經費的使用核算;負責系統財務輔導、統計和審計工作;做好財務信息分析、編制、申報、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
(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承擔國家、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研究擬定局法規工作計畫;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農業執法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知識培訓和教育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案件審理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工作;牽頭指導協調縣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參與擬定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農產品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認證登記工作。
(六)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工作。
(七)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示範聯合體;做大做強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提升農產品加工能力;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的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產品展銷、銀企對接和農超對接;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八)種植業科。擬定現代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擬定並組織落實種植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節水農業和農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種植業廢舊地膜和包裝物等回收處理工作。
(九)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農村精神文明及農耕文化建設方面政策、意見和建議。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美麗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三大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組織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擔縣美麗鄉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畜牧獸醫科。提出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和發展的政策、規劃建議;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畜牧業生產及結構調整,推進產業化發展;管理推廣畜牧業技術成果;負責畜禽業生產基地、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和生產項目的申報;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的緊急處置、控制和撲滅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漁業漁政科。提出漁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水產品加工流通和休閒漁業發展;負責水產苗種管理;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
(十二)農機管理科。提出全縣農機化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安全;負責對全縣的農機使用管理、安全監理、教育培訓、農機供應等工作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負責全縣農機化發展的統計和預測,指導全縣農機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科。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全縣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實施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承擔縣江淮分水嶺地區綜合治理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