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規劃;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縣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推進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牽頭落實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推動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幹部病房的業務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協調醫療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二)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肥西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四是加大協調推進力度,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與相關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推動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全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全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衛、組織協調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文明創建、綜合治理等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醫療衛生和健康文史收集、整理及年鑑編撰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管理全委外事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信息相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擬定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委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察、備案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委屬單位領導幹部及委機關幹部檔案管理工作。制定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全縣衛生健康技術人員崗位設定方案、任職資格標準;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承擔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出國政審和專家選拔等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健康系統表彰工作。
(三)財務審計和規劃發展科。承擔健康肥西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編制衛生健康項目政府購買計畫,指導大型醫用設備器械採購計畫編制;協調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工作;承擔部門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監督全縣醫療服務機構執行政府招標採購價格,調控全縣醫療服務費用;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指導、監督中介機構開展全縣藥品和醫療器械政府招標採購工作,監督全縣醫療服務機構執行政府招標採購價格,調控全縣醫療服務費用;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
(四)綜合監督科(行政審批科)。擬定貫徹執行衛生健康政策、法規的具體實施辦法、細則及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貫徹執行衛生健康、生育等政策法規的具體實施辦法、細則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全縣衛生健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政策法規諮詢、普法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衛生健康有關政策的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權責清單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參與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和案卷整理歸檔工作;落實“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相關任務,負責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視窗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以及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等工作;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評估和交流。
(五)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精神病衛生防治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根據省市要求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擬定血吸蟲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地方病控制體系;開展職業病監測和防治、職業病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醫政醫管科。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政策規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全縣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全新各級醫療機構幹部病房的業務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傷殘鑑定、司法鑑定和各類法定體檢工作;負責受理全縣醫療事故報告,協調處理各種醫療糾紛;指導監督縣醫學會依法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負責制定醫療事故和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的管理制度,協調、指導、監督醫療事故的處理。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組織實施中醫藥學科建設,促進中醫藥研究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業務進行指導;協助監督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機構,配合督辦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負責組織實施中醫藥人才業務培訓。
(七)科技教育科。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醫學科學研究、衛生健康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學科技成果鑑定、科研基地建設,指導衛生健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普及套用;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和科學普及等工作;負責黨的理論宣傳、意識形態、輿論引導等工作,組織實施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幹部理論培訓、職業道德教育等工作。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推動落實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縣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動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縣健康產業規劃推進、政策制定和重大問題、重大項目協調等相關具體工作。
(九)衛生應急科。承擔全縣衛生應急、緊急醫學救援和防疫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分析評估、處置救援等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全縣愛國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協調落實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部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開展衛生檢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鎮(鄉)、衛生村和衛生先進單位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制定全縣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以及除“四害”工作;承擔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有關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基層衛生健康與藥物政策科。擬訂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機構開展創建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劉賢俊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肥西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被評為“安徽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