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水務局

肥東縣水務局

負責全縣水務行業管理;擬定全縣水務行業有關標準、定額、章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推行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負責水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東縣水務局
  • 所屬地區: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
  • 區號:0551
  • 郵編:231600
  • 局長:吳學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縣水務工作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有關流域水資源規劃,組織或參與縣內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
(三)統一管理本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負責計畫用水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管理。
(四)主管城鄉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對湖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五)主管本縣河道、湖泊、堤防、渠道、水庫、滯洪區並組織整治。
(六)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部門間和鄉鎮間水事糾紛。
(七)負責組織編制本縣管理許可權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和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水利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負責組織和協調城鄉建設中涉及水利設施的的配套工作
(八)主管各類水利工程;依照有關法規、規章、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本縣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水利自動信息化網路建設。
(九)指導城鄉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作。
(十)依據水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水資源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排水費徵收工作;指導和督查全縣水工程水費收繳使用;參與對水務資金使用的管理;指導水務行業的各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貨、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內設機構

縣水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宣傳、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精神文明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重要檔案起草工作;負責單位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水務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
負責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技工等級考核、智力引進等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局管幹部的選拔考核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擬定全縣水務行業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行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社會保障和勞動就業工作;指導全縣水務行業人才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水務系統衛生健康工作;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水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水務政策研究工作;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落實答覆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處理跨鄉鎮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規划水資源論證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三)規劃建設科
擬訂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縣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審核重大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市、縣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細化落實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河道乾堤、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和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水閘等運行調度規程,指導全縣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工作。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防洪論證、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四)農村水利科(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辦公室)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全縣節水灌溉工作。指導全縣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管理以及機電泵站更新改造管理工作。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規定承擔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水利行業扶貧工作。
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及缺水地區人畜飲水工作。負責編制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組織編制、審核、上報項目年度建設計畫、年度實施方案等工作;按照相關驗收規定組織工程驗收並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及時辦理產權移交手續,督促和指導鄉鎮對安全飲水工程進行規範運行和管理;負責開展農村飲水技術示範、推廣、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
(五)水旱災害防禦科
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防洪工程建設、管理和洪水災害補償工作。承擔水旱災害影響評價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縣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縣水務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由縣水務局主持驗收的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負責協調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機構設定按照有關章程和規定執行。

地圖信息

地址:唐楊路與包公大道交口文化廣電大廈14~15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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