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交通局

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城市道路等相關行業和物流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東縣交通局
  • 地點:肥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組織擬訂全縣公路和水路行業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國家、省、市、縣交通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指導全縣交通行業法制工作;承擔郵政管理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三)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負責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貨物運輸市場、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培訓市場、搬運裝卸及營業性貨運場(站)的行業管理;負責運營車輛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和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地方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本縣交通重大科技開發,推進行業科技進步。
(九)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使用管理、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技師評定、技工等級考核、智力引進及外事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局管幹部的選拔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協助黨委抓好中心組學習;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等工作。
擬訂並監督實施交通行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協調全縣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公路建設、道路運輸行業和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縣交通系統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及預算管理工作,並指導監督所屬各單位貫徹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按規定辦理財務收支業務,及時準確地核算財務收支情況,掌握資金動態,為局領導合理使用資金當好參謀;負責籌集、下撥交通建設資金,並對其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財務內審、檢查、專項調研工作;負責與財政、物價、審計、稅收、信貸、引資等部門的協調工作。
(三)建設管理科(綜合運輸科)
擬定全縣公路、水路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監督協調項目實施及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公路養護、路政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區域內國家、省、市、縣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以及三綠工程、防震和渡改橋等工作,指導協調水運項目建設。
承擔全縣綜合運輸市場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促進綜合運輸體系協調發展;負責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方面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實施全縣行政區域內港口、碼頭管理;承擔縣內公路、水運等運輸方式的銜接和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完成重點物資運輸、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衛生防疫、軍事行動等緊急運輸任務;指導全縣貨物運輸、汽車維修、汽車駕駛員培訓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貨代中介和營業性客貨運站(場)行業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物流業的發展和管理。
負責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市場的培育和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全縣交通旅客運輸業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推進交通旅客運輸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相關旅客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旅客投訴處理工作;協助物價部門實施客運價格管理。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的法制建設,組織推進行業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交通行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錯案追究等工作;負責全縣交通系統執法人員執法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工作。
(五)交通戰備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國防交通工作的具體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制定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組訓計畫,指導專業保障隊伍訓練和建設,統一調配使用專業保障隊伍;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保障,擬制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計畫,負責戰時和特殊情況下的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工作;制定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負責調用國防交通物資;協調處理地方和軍隊在交通通信建設等方面的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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