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目的

發行股票的動機和目標。股票發行的目的多種多樣,大致可歸納為兩類,一類是為成立新的股份公司籌集資本;另一類是現有的股份公司為改善經營而發行新股。

根據不同的發行目的,股份公司所決定的股票發行額度、發行時間、發行方式、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等以及證券管理機構規定的發行要求和發行程式等均有所差異。因此,搞清股票發行目的是了解股票發行市場的第一步。為成立股份公司而發行新股。股份公司一經獲準成立,就需要發行股票,從股票認購者那裡籌措自有資本。因為發行股票籌措自有資本與從銀行貸款或發行債券而得到的借入資本不同,這種自有資本是不需要償還的,可以無限期地使用,具有自主性和穩定性的特點。由於初次發行的股票大都是普通股,在公司創業期或收益不佳時,還可以通過少分紅或不分紅的辦法來維持經營。因此,對於新成立的股份公司來說,發行股票籌集自有資本是最佳的籌資渠道,也是公司開業的基本條件和保證,股份公司依靠股票認購者繳納的股金組建公司並開展經營活動。為成立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時,發起人有出資義務,若全部股票都由發起人認購,稱為發起設立或認股設立;若發起人只認購部分股票則稱為招股設立或募集設立。
現有股份公司為改善經營而發行新股。股份公司成立以後,出於各種需要可以通過發行新股來達到不同的目的。這類新股發行的目的按是否為了籌集資金可以分為一般新股發行和特殊新股發行兩種。若股份公司是為了籌集資金而發行新股稱為一般新股發行,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增加自有資本,或追加投資以擴大經營,或滿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標準等。若股份公司不是為籌集資金而發行新股則稱為特殊新股發行。這種發行目的可以為促進合作或維護公司經營支配權;也可以是為了股東分益;或者是為了某種股票,債券的轉換得以實現;亦或是為了進行股票分割,股票合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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