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法律法規選編

股指期貨法律法規選編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自美國堪薩斯市期貨交易所1982年2月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契約即最早的股指期貨契約伊始,歷經二十餘年的發展,股指期貨以其自身顯著特點,已經成為國際期貨市場最為成功的期貨品種之一,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中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的經濟發展亦不可能游離於經濟全球化之外。國外成熟市場股指期貨的發展可為我們提供有益鏡鑒。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圖書信息

書 名: 股指期貨法律法規選編
作 者:厲以寧
出版時間: 2010年5月1日
ISBN: 9787511807359
開本: 16開
定價: 48.00元

作者簡介

黃永慶,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法學碩士。曾執筆起草了我國期貨發展歷史上第一個行政性規章《期貨經紀公司登記管理暫行辦法》(1993年4月28日發布)。1993年至1998年,參與籌建金鵬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任副總裁。1994年創辦了我國第一家專門的期貨法律服務機構——北京市金鵬期貨法律事務中心,兼任主任。1995年創辦我國第一專門的期貨法律研究機構——中國政法大學期貨法律研究所(後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證券期貨法律研究所),兼任所長。在此期間,曾兼任全國期貨公司聯席會首任秘書長,長海期貨交易所、天津期貨交易所首席法律顧問。現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兼職研究員、北京電視台首席法律顧問、中央電視台法制頻道法律顧問。曾主編《期貨法律專家指導叢書》(1998年法律出版社),主持中國證監會期貨部的重大課題——中國期貨市場民事法律制度研究。
王超,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碩士研究生學歷,1958年出生於吉林省,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曾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司處長,中國證監會法律部主任,中國證監會杭州特派辦主任、黨委書記、上海大區黨委委員,中國證監會稽查一局局長,香港中旅集團總法律顧問、法國馬賽三大法學院訪問學者、太平洋證券獨立董事。兼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員、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

圖書目錄

第一篇 股指期貨核心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2號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03年10月2813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公布自2004年6月113起施行)
第二篇 股指期貨相關司法解釋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70次會議通過200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釋[2003]10號)
6.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1995年10月27日)
第三篇 股指期貨相關行政法規
7.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007年2月7日國務院第16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7年3月6日國務院令第489號公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附:國務院法制辦、證監會負責人就《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答問
(2007年3月19日)
8.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
(1997年12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證券委發布證委發[1997196號)
第四篇 股指期貨相關規章
9.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7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7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7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7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7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8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11.期貨公司管理辦法
(2007年3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4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3號發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12.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2007年3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4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2號發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13.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
(2010年2月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公布自2010年2月8日起施行)
14.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審議通過2007年4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8號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15.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6.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目起實施)
17.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8.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9.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結算業務細則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1.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信息管理辦法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2.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07年6月2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4.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10年2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潑布之日起實施)
25.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報告中國證監會2010年2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6.滬深300股指期貨契約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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