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金根,曾任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助理農藝師。
2023年7月,肖金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興國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肖金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肖金根,曾任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助理農藝師。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7月,興國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助理農藝師肖金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興國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興國縣紀委縣監委對興國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助理農藝師肖金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金根身為黨員幹部,背離初心,喪失黨性,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監管職責,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與商人合夥從事職責相關營利活動,破壞營商環境;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項目設計變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肖金根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興國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金根開除黨籍處分;由興國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