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楨 ,號寅庵,江西省泰和縣冠朝鎮龍陂村人。幼年喪父,但天生智高,勤奮好學,少年時曾遊學於蜀中等地,立志要科舉成名。肖楨為官約四十年,清廉明決,不畏權貴,以廉乾著稱。
基本介紹
- 本名:肖楨
- 別稱:寅庵
- 字號:彥祥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泰和縣冠朝鎮龍陂村
- 出生時間:1431
- 去世時間:1501
- 主要成就:致性廉潔,令行禁止,風清俗正
人物生平,官職任期,湖廣按察司僉事,河南左布政使,工部尚書,人物評價,庭無留獄,致性廉潔,忠愛仁厚,
人物生平
明朝天順六年(1462)中舉,天順八年(1464)進士及第。成化乙酉(1465)授南京刑部主事,己丑(1469)升湖廣青吏司署員外郎,壬辰(1472)擢湖廣按察司僉事,丙午(1486)再升為按察使,第二年任河南左布政使,戊申(1488)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陝西巡撫,辛亥(1491)遷南京工部右侍郎,甲寅改為刑部供職,丁巳(1497)任刑、工二部尚書。
官職任期
湖廣按察司僉事
提拔為湖廣按察司僉事後,分巡一道,“所至郡縣,興舉廢墮,猶存獎進人才,敦勸民俗,不專以薄書為事”。
河南左布政使
赴河南任左布政使時,“至則宣上德,究民隱,尤不肯以公錢曲奉權貴,人人以為難”。對一些嫌疑囚犯,他“悉置輕典”,上奏《全命錄》,使得朝廷欽恤之,“囚多免枉死”。而對權貴,則決不輕饒,“是時,一裨將者犯法,素有聲勢,為請託者多,卒論如律”。
工部尚書
在工部任尚書期間,勤儉辦工程。“南京為舊都,凡壇廟、宮闕、城垣、橋道,歲久漸圮”,他不但“修治無虛”,而且做到“歲計夫匠,量財物役用必當,未償亡勞糜費”,就連“權貴人有乘時求利者”也“往往無所德(得)”。
人物評價
庭無留獄
翰林院大學士吳寬所撰神道碑銘中云:“治獄明決,爭訟者一訊輒得其情,據律剖斷,庭無留獄,人皆稱之”。
致性廉潔
《吉安府志》上說,他“致性廉潔,令行禁止,風清俗正”。巡撫陝西時,正是“當凶荒之餘,民初復業”,他善於治理,並寬嚴相濟,“如意安輯,流移者益至。乃內務蓄積,外為預備,兵民晏然,西方殆無事”。他為官一生,不以權謀私,兩袖清風,家中“田廬僅足,服食不侈,於物無所玩好,公退稍暇,惟賦詩讀書而已”。
忠愛仁厚
他為官清廉,對待親友則寬弘大度,有忠愛仁厚之心,“公有兄二人,曰彥享、彥清,俱出前母歐陽氏,及羅夫人生公,憐其幼弱,析與田產特厚,後夫人卒,公尚少,悉讓還二兄,取舊卷焚之。”(《大司寇肖公神道碑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