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事實後肖昌勇明確表示要離開,遭到傳銷人員劉輝雲、孫偉等人的阻止,並被迫“聽課”。當日19時許,肖昌勇伺機逃跑,在樓梯口被劉輝雲、孫偉等人抓住,強行拉回房間。肖昌勇在被多名傳銷人員撕扯、按壓控制人身自由時,為制止所遭受的不法侵害,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四周亂捅,導致劉輝雲、孫偉受傷,之後劉輝雲經醫治無效死亡。7月31日,肖昌勇被逮捕。 基本介紹 中文名:肖昌勇國籍:中國民族:漢族逮捕:7月31日 2010年6月18日,西安市中院對肖昌勇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肖昌勇為擺脫傳銷組織多名成員控制,為使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持械制止,屬正當防衛,但對其行為造成的一死一重傷,超出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屬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但依法應免除處罰。故一審判決:肖昌勇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處罰;向死者家屬賠償349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