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德芳

肖德芳

肖德芳(1963年——),女,生於四川宜賓。1981年9月-1985年7月四川南充師範學院(今西華師大)歷史專業本科畢業,獲學士學位;1990年9月-1993年7月武漢大學世界歷史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德芳
  • 出生地四川省宜賓人
  • 出生日期:1963年6月30日
  • 信仰:中國共產黨
人物檔案,主要經歷,主研方向,科研項目,學術成果,

人物檔案

姓 名:肖德芳
出生年月:1963年6月30日
籍 貫:四川省宜賓人
黨 派:中國共產黨
學歷學位:研究生碩士
職 稱:法學教授
主要社會兼職:
2003年8月被聘為宜賓市仲裁委員會第一屆仲裁員;
2007年1月被聘為四川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
2008年7月被聘為宜賓市仲裁委員會第二屆仲裁員。

主要經歷

1981年9月-1985年7月四川南充師範學院(今西華師大)歷史專業本科畢業,獲學士學位;
1990年9月-1993年7月武漢大學世界歷史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
1997年9月-1998年7月四川大學法學專業助教進修班結業,獲結業證;
2007年3月-2008年3月北京大學法學專業訪問學者結業,獲訪問學者證書。

主研方向

民商法(契約法、物權法)

科研項目

主要學術科研項目:
1、2001年度院級課題:《中英契約法比較研究》負責人及主研人;
2、2002年度院級課題:《整體世界中的法制建設與中國民營經濟的現代化進程研究》負責人及主研人;
3、2003年度院級課題:《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與TRIPS協定的理解與適用》負責人及主研人;
4、2003年度省級課題:《WTO與中國的法治建設》主研人;
5、2004年10月院級教改課題:《法學教學改革研究》主研人;
6、2005年度院級課題:《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存廢問題研究》負責人及主研人;
7、2005年10月院級教改課題:《我院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研究》負責人;8、2005年3月院級課題:《司法解釋權的擴大化研究》主研人;
9、2006年10月院級教改課題:《契約法和擔保法理論與實務研究》主研人;
10、2007年度區政府課題:《城市擴張與就業研究——宜賓市城市化過程中的就業問題》負責人及主研人;
11、2008年度院級課題:《“動產浮動抵押”適用中若干法律問題研究》負責人及主研人。

學術成果

主要學術科研成果:
1、《中國契約法與英國契約法的比較研究》,《學術交流》2002年第六期;
2、《淺議競爭中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宜賓學學報》2002年第一期,人大複印資料《鄉鎮企業、民營經濟》2002年第7期收目;
3、《TRIPS協定“保護智慧財產權”規定的理解與適用》,《學習與探索》2004年第四期;4、《民營經濟興起的原因分析及其法律規制》,《東北亞論壇》2004年第6期;
5、《論WTO法在中國司法審判中的適用》,《東北亞論壇》2004年第12期;
6、《法學教學改革芻議》,宜賓學院學報,2006年第5期;
7、《WTO視野下我國民事判例制度的構建》,《法學雜誌》2005年第三期;
8、《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存廢問題,《法學雜誌》2006年第 一期;
9、《關於代位權的法律衝突及其解決》,《經濟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8期;
10、《司法解釋擴大化的表現及成因》,《宜賓學院學報》2006年第一期;
11、《防控中國司法解釋權擴大化的立法建議》,《宜賓學院學報》2006年第二期;
12、《德國“雙軌制”法學教育改革的啟示》,《宜賓學院學報》2006年第九期;
13、《淺談西部高校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困境》,《社會工作》2006年第11期;
14、《契約法、擔保法理論與實務》,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15、《淺論新破產法的創新與完善》,《宜賓學院學報》2007年第五期;
16、《中國城市化就業問題及其法律解決》,《雲南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六期;
17、《中國式“按揭”之本質新論》,《法學雜誌》2008年第 三期;
18、《論新“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不足與完善》,《雲南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五期;
19、《淺析“動產浮動抵押”登記對抗主義的公示方式》,《廣西社會科學》2008年第十一期;
20、《動產浮動抵押優缺點分析》,《宜賓學院學報》2008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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