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建陽市紀委查處了市水利局下屬發電公司各電廠(站)、企業,以虛報工程項目、虛報加班費、虛開工資表等方式,套取國有資金設立小金庫,用於發放各類獎金補貼、贈送禮品禮金等,涉案人員覆蓋公司的各層人員。
建陽市水利局原局長肖宗武、黨委書記
謝樂燕,因未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職責不夠到位,對該局的個別領導班子成員、下屬企業市發電公司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失察,所採取的工作措施不夠得力,不夠有效,沒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一些苗頭性問題。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肖宗武、謝樂燕、
王愛民等3位同志受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