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乾堃,男,漢族,1969年7月生,四川廣漢人,大學文化。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9年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年3月,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肖乾堃予以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乾堃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四川廣漢
- 出生日期:1969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90年7月至2000年1月,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助理審判員;
2001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員;
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技術室審判員;
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技術室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15日,據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委員會網站訊息: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級調研員肖乾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省紀委駐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對肖乾堃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宜賓市監委對肖乾堃進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四川省紀委監委駐省法院紀檢監察組對省高級人民法院技術室原四級調研員肖乾堃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宜賓市監委對肖乾堃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肖乾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經商;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審判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肖乾堃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直機關紀工委審議並報省直機關工委批准,省直機關紀工委決定給予肖乾堃開除黨籍處分;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宜賓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四級調研員肖乾堃涉嫌受賄案,由四川省監委指定宜賓市監委調查終結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肖乾堃予以逮捕,案件正在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