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可共啖

詞條:肉可共啖
拼音:rou ke gong dan
解釋:晉代郭舒度量宏大的事。
出處:《晉書·郭舒傳》:“鄉人盜食舒牛,事覺來謝,舒曰:‘卿飢所以食牛耳,余肉可共之。’世以此服其宏量。”謝:請罪。
參考:《古書典故辭典》第170頁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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