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縣衛生局

根據《肇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黑編[2010]71號)設立肇源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源縣衛生局
  • 內設機構:6個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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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調整

(一)增加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二)增加 “三縣聯創”相關工作職責。
(三)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黨和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工作。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四)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制定全縣初級衛生保健、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抓好縣、鄉、村一體化管理和三級網路建設。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縣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管理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承擔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三縣聯創”關於衛生方面的工作。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負責醫療機構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
(九)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做好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才梯隊建設工作;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和專業知識考試;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培訓工作;管理衛生系統人事工作,不斷提高醫療機構管理人員的能力和醫護人員的素質。
(十)制定全縣醫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與套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中醫事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中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
(十二)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三)負責縣域內民辦醫療機構設定的審批。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和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十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及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監督醫療機構對藥品的集中採購;依法監管醫療機構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 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文電管理、會議組織、綜合信訪、衛生信息、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史志編撰、政務公開、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股
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檔案管理、社會保險工作;做好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才梯隊建設工作;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知識的考試;負責醫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系統管理幹部相關培訓;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擬訂全縣衛生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系統各單位財務收支、醫療收費、財務管理進行監督審核和指導;負責全系統基建項目經費管理和使用;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專項基金審計、院長離任審計、基建審計工作;負責財務和統計年報表。
(四)醫政股
負責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依法監督管理民營醫院和私立醫院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執業許可證的發放、校驗等工作;負責組織醫生、護士等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考試、執業註冊工作;負責醫療、預防接種糾紛接待處理工作;負責醫療市場管理;負責臨床安全用血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活動督促落實;負責重點專科建設工作;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負責傳染病、職業、放射、環境、學校、生活飲用水等的監督管理。
(五)基層衛生管理股
負責制定全縣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全縣婦幼衛生工作及中醫工作的發展規劃及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全縣醫療、護理和急診急救工作;負責全縣國有基層醫療單位、村衛生所、鄉村醫生的業務管理及培訓和鄉村一體化建設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的資格認定、執業註冊及考核工作;負責衛生支農工作;負責母嬰保健技術的監督、管理及出生證明管理工作;負責慢病及口腔疾病防治工作。
(六)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縣“三縣聯創”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各項工作,依據標準、方案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提出工作目標,組織實施全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衛生先進單位、先進鄉村活動;組織開展地方病工作;組織協調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局長1職、副局長2職、副科級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專職副主任1職。股級職數 6職。
編制分配:部門領導4名、辦公室2名(含工勤1名)、人事股2名、財務審計股2名、醫政股2名、基層衛生管理股2名、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2名。
五 、其它事項
其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發展規劃;編制全縣衛生基本建設和年度計畫;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匯總起草各種文字材料,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後勤服務、信訪、安全保衛。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及財務審計、統計報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愛國衛生工作。
二、人事股
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貫徹執行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員調配、職稱評定、人事檔案管理、養老保險,醫藥護人員執業註冊和考試;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與培訓,協助黨委做好承辦系統內股級幹部考核;負責全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是和服務工作。
三、醫政股
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審定、發照、核驗工作;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協助政府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組織醫療事故鑑定與處理工作;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的綜合防治。負責進行衛生監測、評價,實行衛生監督;負責全縣農村衛生,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實施,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搞好鄉醫培訓。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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