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要區農業農村局

肇慶市高要區農業農村局

肇慶市高要區農業農村局是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肇慶市高要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高要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肇慶市高要區南岸街道府前大街96號
  • 所屬部門: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肇慶市高要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屬下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開展農業綜合執法。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組織推進扶貧開發、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工作。擬訂扶貧開發、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承擔區扶貧濟困日活動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農業企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種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開展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農田基本建設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組織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防治與防控。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農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體制機制,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民生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發展短板,統籌做好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發展工作。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現任領導

局長:吳桂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與發展規劃股)
負責農業農村行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統籌行政職權的承接、下放、指導和管理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和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分析,提出推進“三農”工作的政策建議,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有關政策。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承擔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
(三)計畫財務股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農業專項資金、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執行農業補貼政策。負責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四)鄉村產業發展和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農業企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
(五)扶貧規劃與開發指導股
推動扶貧開發有關政策措施,擬訂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對象建檔立卡、動態管理以及扶貧開發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指導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工作。統籌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開展區直及上級駐高要單位駐村扶貧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全區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統籌協調區外扶貧協作工作。擬訂老區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農村改革和合作經濟指導股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資源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七)市場信息與合作交流股(加掛產業園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和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推進農村電子商務建設。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負責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指導、協調農業企業境外投資、農業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組織協調農業會展、洽談會、論壇等活動。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農產品檢測站)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申報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種植業管理股
擬訂種植業、種業、農作物和農業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和農藥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農業統計、收集發布農情信息。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組織開展種植業相關生產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協調農作物新品種和適用先進技術的引進、推廣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包括農業設施用地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肥料安全使用、質量檢測、登記等監管工作。承擔農藥監督管理,負責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蠶種和食用菌。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防控和監督檢查。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等工作。負責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分配安排。
(十)畜牧獸醫與屠宰管理股
擬訂畜牧業、飼料業和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動標準化生產、規模養殖,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以及畜牧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種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承擔執業獸醫、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預警管理。組織指導重大動物疫病控制。組織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
(十一)漁業發展與漁業資源保護股
擬訂本區域的漁業發展規劃、漁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監督管理漁業和漁船。指導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負責對漁業船舶修造、產品製造企業監督。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水生野生動植物物種管理。協助開展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農業機械化管理股(掛安全生產辦公室牌子)
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指導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負責農機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和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組織指導農機推廣體系、安全監理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機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農機作業安全。承擔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和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股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並指導灌區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四)農業綜合執法監督股
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區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查處農業(含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種業、農業機械)違法案件。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組織編制、檢查和督促實施農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承擔農業突發事件預警評估、風險排查、應急演練、協調處置工作。牽頭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加強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擬訂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培訓工作。
(十五)科技教育股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工作。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承擔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科技示範、技術推廣、農村節能工作。組織引進農業優良品種與先進技術。承擔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秸稈綜合利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推動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組織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六)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職業技能開發、鑑定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七)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八)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區委鄉村振興辦文秘工作以及配合鄉村產業發展和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工作。

屬下單位

良種示範推廣中心
負責 “三防”、種子管理站、土肥試驗站、墾造農田後期管理、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種子和化肥的抽檢等工作;指導全區種植業良種繁育基地、示範推廣基地和生產基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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