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端州區文化局

根據《中共肇慶市端州區委、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端發〔2010〕15號),設立肇慶市端州區文化局,加掛區旅遊局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端州區文化局
  • 地區:肇慶市端州區
  • 通過檔案:(端發〔2010〕15號)
  • 屬於: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工作:管理文化藝術事業,協調等
  • 通過機構: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職責,以及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四)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五)加強對著作權的保護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我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文化市場和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受理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各類經營項目的申報、行政許可、審核。
(五)促進全區文化產業發展繁榮,協調指導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六)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文化藝術、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藝術教育工作;指導、管理文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負責對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單位和複印、列印、影印、名片印製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電影放映許可證的審查工作;指導、監管演藝活動、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活動。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行業、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的政策、法規,研究、草擬我區旅遊行業、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我區旅遊產業發展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監督落實;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指導和管理區內各旅遊景區的規劃和開發建設。
(十三)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推介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文化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調研、財務、統計、協調、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培訓、工、青、婦、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推動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
(二)藝術與社會文化股
管理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擬訂並組織實施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工作包括:公共文化設施、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等文化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社區文化、廣場文化、企業文化、少年兒童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業餘文化藝術創作、培訓、評獎、研究工作;健全基層文化工作網路;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和社會文化活動;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圖書文獻資源、社區圖書室工程;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和申報工作;全區民間藝術團隊的開展工作;協調文化產業基地和文化產業集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參與管理文化會展活動;文化產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宣傳、報導;協助省市做好文物普查和保護工作。
(三)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股
負責監督管理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營業性演出、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網際網路文化、動漫行業和文化藝術經紀活動,組織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工作;承擔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經營項目及活動的許可證的受理、審批、審核工作,營業性演出場所、營業性演出活動備案,電影放映許可證的審查工作和電影放映管理工作;指導、監管演藝活動和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活動。調查研究全區文化市場動態,對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提出建議;組織開展行業法規的宣傳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打擊盜版侵權行為;實施相關的行政執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指導本行業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其他事項

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為區文化局的直屬副科級機構。其“三定”規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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