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物價局是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物價局
- 外文名:Zhaoqing City Price Bureau
- 類別:政府機構
- 隸屬:肇慶市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反價格壟斷、資源環境價格管理、公用公益事業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市場價格監管等職責。
(三)加強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
(二)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參與糧食風險基金、儲備制度的運作和監督,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三)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依法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管理工作,管理社團收費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依法實施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四)依法實施市場監管,開展反價格壟斷,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五)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六)指導、監督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及縣(市、區)價格、收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的成本調查與監審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及縣(市、區)的價格、收費爭議,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價格服務、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財務、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等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市場價格監管科)
擬訂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預期目標;起草重要文稿;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開展價格政策法規評估並實施相關制度;對擬出台價格(收費)規範性檔案、違法案件、信訪案件處理意見進行法律審核;指導價格行政執法監督和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辦法、經營者價格行為規則,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承擔市場價格預警和應急工作;承擔住房價格指導、管理和規範工作;承擔反價格壟斷的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農資商品價格監管;組織指導開展價格服務工作。
(三)資源環境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資源和工業品、環境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資源和工業品、環境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擬訂法律法規規定的或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相關價格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協助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四)公用公益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公用公益事業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公用公益事業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擬訂法律法規規定的或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相關價格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協助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五)收費管理科
按規定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社團收費以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的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收費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審核、審批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清費治亂減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協助處理有關收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