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畫(2016—2018年)

《肇慶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畫(2016—2018年)》是肇慶市人民政府2016年05月27日發布的一份檔案。

計畫全文
肇慶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畫(2016—2018年)
為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市去產能工作,根據《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畫(2016—2018)》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把去產能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把處置“殭屍企業”作為化解產能過剩的牛鼻子,把加大區域合作和承接引進優勢產能作為去產能最佳化全市產業布局的重中之重,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分業施策、標本兼治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殭屍企業”,重點突出處置國有“殭屍企業”,著力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著力建立產能結構最佳化長效機制,不斷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
1.基本實現“殭屍企業”市場出清。到2016年底,國有“殭屍企業”中,關停企業全部出清,8戶以上特困企業脫困,虧損總額較2015年減少30%以上;非國有“殭屍企業”處置機制基本建立。到2017年底,累計14戶以上國有特困企業脫困,虧損總額較2015年減少6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同比明顯下降,國有“殭屍企業”基本實現市場出清;非國有“殭屍企業”處置有序推進。到2018年底,65%以上的國有資本集中在基礎性、公共性、平台性、資源性、引領性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國有資本配置效率顯著提高,國有經濟結構明顯最佳化;非國有“殭屍企業”基本實現市場出清,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額顯著下降,規範有序的企業退出機制進一步完善。
2.落後產能和過剩產能加快退出。2016—2018年,全面完成省下達的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省明確的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量控制在省規定範圍內。重點行業產能利用率達到合理水平,產品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
二、重點任務與政策措施
(一)摸清存量,有效處置“殭屍企業”
1.建立“殭屍企業”和困難企業資料庫。建立經信、國資、環保、安監、統計、稅務、工商、人民銀行、供電等部門間協作機制,強化各地政府(管委會)主體責任,對主要靠政府補貼或銀行續貸等方式維持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率超過85%且連續虧損3年以上,連續3年以上欠薪、欠稅、欠息、欠費,生產經營困難造成停產半年以上或半停產1年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進一步精準識別,按經濟類型納入國有“殭屍企業”和困難企業資料庫,“殭屍企業”列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拖欠稅費、需安置人數及費用等情況,困難企業列明產品產量、基本經濟指標、企業人數等情況。國有和非國有“殭屍企業”資料庫分別由市國資委、市經濟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各地各有關部門建立。〔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肇慶市中心支行、廣東電網公司肇慶供電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2. 分類處置“殭屍企業”
(1)重點推進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將國有“殭屍企業”作為處置重點,出台國有企業出清重組“殭屍企業”促進結構最佳化的指導意見和市屬國有企業出清重組“殭屍企業”促進結構最佳化的實施方案。按照“精準識別、精準分類、精準發力、精準處置”的要求,根據“多兼併重組、少破產清算”的原則,利用“退二進三”、“三舊”改造等政策措施,分類推進處置國有“殭屍企業”中的關停企業和特困企業。
——加快出清國有“殭屍企業”中的關停企業。兼併重組一批。對仍有一定價值資產的關停企業,實施兼併重組,以產權轉讓、資產置換等多種方式盤活有效資產。
關閉破產一批。對資不抵債、沒有任何有價值資產的關停企業,在評估風險和成本的基礎上,履行相關程式後向法院申請立案、實施破產註銷。加快企業破產清算退出。對‘殭屍企業’破產案件優先立案處置綠色通道,優先處理立案,加快審理進度。
——加快重組國有“殭屍企業”中的特困企業。兼併重組盤活一批。對有品牌、有市場,但規模小、負擔重的企業,通過增資減債、同類同質企業兼併重組、產權多元化改革等方式,提升資金實力、經營規模、邊際效益和市場抵禦能力,加快企業轉型。
資本運營做實一批。對仍具產業價值或前景的企業,以當前推動優質資產或主營業務整體上市為契機,圍繞上市主體的資產、市場方向和發展規劃,直接納入上市資產範圍;對仍具產業價值或前景但暫不具備吸納上市條件的企業,委託給具備相關產業背景和能力的國有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擇機注入上市公司。
創新發展提升一批。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品牌和市場的企業創新發展,運用產權手段,引入戰略投資者和員工持股,激發企業活力;通過提高科技投入、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培育新業務、開拓新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
關閉破產退出一批。對產品沒有市場或處於產業鏈低端的企業,以及缺乏競爭力、抵禦風險能力差、長期虧損的企業,以市場機制為主,輔以政策支持,通過產權轉讓、關閉清算註銷、破產清算註銷等方式,依法依規處置,實施關閉破產退出。〔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2)分類處置非國有“殭屍企業”。由各地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原則,統籌運用經濟、行政、法律、金融等政策措施,採取市場化退出、兼併重組、扶持發展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市直企業由市政府統籌。
對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等方式維持生產經營的企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停止對此類企業的各種財政補貼和不同形式的保護。商業銀行要加快對此類企業不良貸款、呆壞賬的處置進度,禁止各級政府(管委會)和有關部門協調金融機構繼續對此類企業放貸,加快企業市場化退出。
對資產負債率超過85%且連續虧損3年及以上企業,以及長期欠薪、欠稅、欠息、欠費和停產半停產企業,根據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營業收入、拖欠金額等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嚴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採取破產退出的方式,引導企業依法通過申請註銷登記、破產重組和破產清算司法程式退出市場。
對現有資產和資源仍具有一定價值的企業,採取兼併重組的方式,引導優勢企業對其進行兼併重組,整合、盤活企業資產資源,提升企業經營效益空間。
對目前經營困難,但資產質量、市場前景較好的企業,採取扶持發展的方式,支持企業加快開展技術改造,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開發適應市場需求、滿足消費升級需要的產品;協助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減免企業利息或暫緩還本付息,減免企業各類費用徵收,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地稅局〕
3.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妥善安置企業職工
將國有“殭屍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納入市國資委和地方處置“殭屍企業”實施方案。對非國有困難企業按照規定落實社會保障待遇,依法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二)主動減量,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1.淘汰落後產能。除國家提出的過剩產能和落後產能行業外,結合我市工業發展實際,加大對造紙、漂染、陶瓷、電鍍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落後產能、落後設備、低端產品的摸查,實施差別化政策,提高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能耗、物耗、水耗、環保排放、安全生產、技術準入標準,對工藝裝備落後、產品質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達標的項目,列入淘汰落後產能年度任務加快淘汰。〔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2.化解過剩產能。加強產能嚴重過剩項目管理,對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核准、備案;對省規定不得新增產能項目堅決不得核准、備案,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在省、市各項實體經濟扶持政策中,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不予以扶持。〔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人行肇慶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3.建立企業“負面清單”。建立環保不達標、負債率高等企業“負面清單”。同時,對排放超標、能耗超標、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不符合有關規範標準設備或生產線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達標的,納入各地淘汰關停年度計畫,依法淘汰、關停或取締。對超標排放的企業(設備或生產線),依法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金融局,人行肇慶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三)最佳化存量,提升產能質量
1.大力發展自主創新。按照省、市工業轉型升級攻堅戰三年行動計畫方案部署,以新一輪技術改造為主抓手改造提升現有產業,大力實施水泥、金屬製品、陶瓷、造紙等行業技改升級,化解、淘汰落後產能。鼓勵和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技術創新、協同創新,特別是以全省加快裝備製造業發展為契機,增強我市金屬加工、裝備製造(含汽車及零部件製造)等行業企業創新發展能力,增強綜合競爭力。〔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2.加大區域產能合作。充分利用廣佛肇經濟合作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和大旺、德慶、懷集等產業轉移工業園等平台,以省去產能加大產業梯度轉移最佳化產業布局為契機,積極招商引資,承接一批效益好、污染少、適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積極協調有效產能向優勢企業和更具比較優勢的縣域集中,推動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縣域經濟和產業發展格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3.提升產業轉移園承接能力。以“上項目、強產業”為重點,持續推進產業園區擴能增效,圍繞主導產業提升產業集聚發展水平。落實產業園區資金、專項用地指標、“零收費”等扶持政策,在園區推廣分散式光伏發電和售電側改革試點,提升園區投資吸引力。鼓勵支持省產業轉移示範園申報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縣域產業園區依託資源優勢打造專業園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四)加強監管,遏制產能盲目擴張
1.控制重點行業產能總量。嚴格執行國家投資管理政策,嚴禁違規建設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執行國家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業準入標準,從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能耗和綜合利用、工藝和裝備、安全職業衛生和社會責任等方面,對在建、新建項目提出從業要求,加強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2.分類妥善處理在建違規項目。對未按土地、環保和投資管理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的違規項目,各地要按照要求進行全面清理。未開工的違規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環保要求的違規項目一律停建。對未予認定的在建違規項目一律不得續建,由各地政府(管委會)自行妥善處理;對隱瞞不報的在建違規項目,一經查實,立即責令停建,金融機構停止發放貸款,國土、環保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對涉及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問題的予以嚴肅查處,對監管不力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市發展改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人行肇慶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3.引導新增產業投資合理布局。加強全市產業規劃布局,防止新興產業出現重複投資和過剩產能。引入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對主要行業的市場需求、產能等進行定期評估,發布全省產業投資晴雨表。〔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
三、組織保障與督查考核
(一)加強組織領導
由市經濟信息化局牽頭,統籌推進行動計畫的實施;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國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供地用地管理,把好土地關口;環境保護部門要繼續強化環境監管,嚴把環保準入關;金融部門要改進和加強信貸管理,用好金融政策。各地要建立處置“殭屍企業”領導協調機制,制定處置“殭屍企業”實施方案。市國資委及各地政府(管委會)要成立國資系統處置國有“殭屍企業”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制定實施方案,統籌推進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工作。市、縣共同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營造去產能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加強督查考核
市經濟信息化局要將去產能行動計畫各年度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地各有關部門,並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對各地各部門去產能工作的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各地各部門要將去產能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確保落實到位。將處置“殭屍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化解過剩產能、承接產業梯度轉移工作列入相關考核項目。對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工作設定專項考核指標,列入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體系。對違法違規建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監管不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未按規定停止“殭屍企業”補貼和取消各種形式保護的部門單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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